中美财务监管话语权争夺 "四大"该对谁保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08:46 来源: 中国网今年8月以后,存在20年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将陆续退出历史舞台。
1992年,我国陆续批准设立了4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德勤上海”)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后来被业内称为“四大”的合作期限为20年。
时至今年,20年期限快到了。
6月5日,商务部发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下称“注会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注会法征求意见稿删去了现行法关于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与之相对应的是,5月10日,中国财政部、工商总局、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正式实施,为“四大”本土化转制指明方向。
目前,“四大”已在中国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开设25家分所,其业务收入占中国会计行业总收入的1/4,高端审计业务收入的1/3。
虽然承诺20年后将按国际惯例实现本土化,但这一刻真的来临时,“四大”却正在遭遇不小的麻烦。
中美监管夹缝中的“四大”
全球性会计企业在全球化经济中的优势,一直为“四大”所津津乐道,但在另一层面上,优势正在变成麻烦。多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因财务违规而被暂停交易,负责审计的“四大”均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调查之列。
标志性案例发生在负责多家在美上市客户审计的德勤上海。5月9日,SEC宣布起诉总部位于上海的德勤上海。理由是在SEC正在进行的一项公司舞弊调查中,德勤上海拒绝向SEC提供审计底稿。(外界疯传其涉案公司为涉嫌财务欺诈的东南融通,而德勤上海方面向《中国经济周刊》对此予以否认。)次日,德勤上海发表声明称,已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竭尽所能配合SEC的调查。
德勤上海在声明中强调称:“此次诉讼仅针对德勤上海未能提供相关文件,而并没有质疑德勤上海的审计服务质量。该诉讼不会影响德勤上海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而“SEC采取最新行动的原因仅仅在于中美两国法律存在的冲突与差异”。
上海市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龙杰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德勤上海虽然是一家中国公司,相对美国而言属境外公司,但是从德勤上海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客户提供审计服务来看,其显然已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注册。因此在SEC提起对德勤上海的诉讼中,德勤上海必须认真应诉,否则将面临不利后果。
王龙杰认为,这个诉讼的流程会较长。从法院受理至今已有9个月,目前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从技术上讲,涉及法律冲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美国考虑问题历来以自身利益为重,且在美国《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对于境外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的提供有明确的规定。在类似的案件中,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已经表示,该起案件中“涉及美国的国家利益是明显的,而中国国家利益问题则存疑”。因此,王龙杰预测,本案结果对于德勤上海来讲不乐观。
“一旦SEC最终调查发现德勤上海在审计工作中有失职(假定有失职),那么根据《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PCAOB有权对过失、初犯的相关自然人处以10万美元以下罚款,对于单位处以200万美元以下罚款。对明知故犯、屡犯的个人处以75万美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500万美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执照。SEC对PCAOB作出的处罚,可以加重或减轻,并且不排除可能面临的民事赔偿。”王龙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