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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市场力邀民间资本进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5 01:52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徐明徽

  落实“新36条”相关领域细则开始密集出炉,今年2月,在国务院明确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后,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相继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相关领域的实施意见,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

  对中小民营企业而言,由于融资渠道狭窄而导致的融资难等问题一直制约其发展。为配合政策细则,近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也举办了民间资本投资专场推介会,会上集中了一批基础建设、房产、金融等行业的优质项目,向到会的投资人进行集中推荐,参会投资人主要来自江浙沪闽粤等民间资本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

  事实上,“新36条”还未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遇到了“玻璃门”。早在2005年初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已经明确规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等。然而民间资本的公平竞争优势还相当缺失,国企仍然维持着市场强势地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最重要的是,市场环境还不具备民企和民间资本复苏和增长的因素。

  国务院已将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列入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并要求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定出来,细则的确定才能将挡在民间资本面前的“玻璃门”推开。

  一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推介会也是为了鼓励促进民间资本参与产权市场交易活动。“部分项目在准备挂牌产交所时已经寻求到了投资人,手拉手进场很快就能促成交易完成。然而另有不少项目由于挂牌公示时间比较短,未能及时吸引投资者,给融资造成一定困难。”上述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产交所也在将推荐工作重心前移,以促进民间资本交易的活跃性。

  近年来,产交所通过企业国有产权的公开挂牌交易,带动了外资、民资等非国有产权进场交易, 特别是非公企业高度关注市场、主动参与市场,无论是通过市场出让和受让,连年皆表现出较大增长。2011年,仅上海国资吸引民资收购金额即达111.53亿元。2012年1~5月,上海产权交易市场吸引民资收购金额已超去年半数,涉及的项目遍及全国24个省市、境外9个国家和地区的21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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