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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候车棚砸伤女子获赔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2:29 来源: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郑小姐在等候公交车时,被脱落的候车棚顶砸成十级伤残。近日,顺义法院判决区交通局赔偿其17万余元。

  郑小姐诉称,2010年12月2日,她在顺义区南法信公交车站候车时,该公交车候车亭金属顶棚突然脱落,把包括她在内的多人砸翻在地。经医院诊断,其左小指坏死并截肢,左环指骨折,颅脑外伤,左额头皮裂伤等,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顺义区交通局为事发公交车站脱落的金属顶棚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故索赔53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失20万元。区交通局辩称,当天风速达到8级,本次事故属于意外事件,被告没有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顺义区公交车站的顶棚将原告砸伤,被告区交通局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依法应对原告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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