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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瘦肉精"监测99.98%合格 私宰肉仍有市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9:54 来源: 中国网

  近年来,深圳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逐年提升,目前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生猪肉品“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9.5%和99.98%,较2005年分别提高8.4和3.98个百分点,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则为98.9%。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据了解,深圳市2005年启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截至2011年,主管部门发动企业分批在市内外建立了58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基地170个、生猪生产基地304个、水产品生产基地110个),较2006年底增长了3倍多。品牌肉品市场占有率也大幅提高,全市现有定点屠宰场17家,规划新建4家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品牌肉品的市场占有率已超过30%,比2006年年底提高了20个百分点。

  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吴子俊也坦言,由于深圳九成以上农产品来自外地,来源的复杂导致监管工作量大、监管难度高,还存在检测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条例执法检查组认为,深圳应尽快建立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无缝隙监管,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快建立市级重点检测实验室,完善区级检测系统,没有设立检测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在机构建立前可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检测。

  同时,建立和完善主要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和处理平台,加大对企业失信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力度,以及提高制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成本。同时,建立农产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经主管部门查实的市内外农产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安全事故信息,及时曝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而人大将启动对该条例的修订建立,除了健全不合格农产品监督销毁制度,还将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食品农产品四大问题

  监管能力不足

  全市尚无专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

  吴子俊说,深圳食品生产、流通的部分环节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尚无专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二是个别监管人员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甚至发生了为违法人员提供保护的涉嫌渎职犯罪事件。三是执法手段不足,如餐厨垃圾收运,由于处理行政许可事项在大部制改革中被取消,城管部门无法对餐厨垃圾生产单位进行执法。四是市农产品安全监管涉及市场监管、经贸信息、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存在部门职责交叉或前端惯例和末端执法不能有效协同的问题,无缝管理尚未实现。

  检测体系不完善

  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未建自检系统

  目前,全市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虽已初步建立,但市、区企业检测机构没有形成分工明确、互相配合的整体体系,效力未得到充分发挥。“罗湖,福田区还未建立检测机构,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还未建立自检系统。”吴子俊说。

  市、区检测机构实验室还存在面积严重不足,一些检测设备无法安置和采购,以及检测项目较少等问题,“地沟油检测标准等技术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造成执法难”。此外,由于执法力量缺乏,产品流转快等原因,检测机构在批发市场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多由市场举办者劝导货主销毁,部分不合格产品未经处理即被货主转移。

  源头监管难度大

  私宰生猪仍占一定比例市场份额

  供应深圳的主要农产品95%以上来自于外地,由于源头分散,复杂,而我国农产品生产实行属地管理,深圳难以对市外输入产品的生产环节进行有效监管。

  吴子俊表示,在生产领域,食用农产品还存在两个突出安全隐患。“一是私宰现象屡禁不绝,私宰生猪仍占据了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二是非法占用国有非农用地种养和田间流动摊贩非法售卖违禁农药现在依然存在,部分违禁农业投入品流入生产领域。”而在昨日举行的人大询问会上,市经贸委副主任邓寿棠表示,6月份统计,每天屠宰量1.62万头,仅占总需求量1.82万头的89%。

  部分企业诚信缺失

  失信惩戒机制未形成

  吴子俊说,受当下大环境影响,深圳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全市尚未建立统一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信息记录、采集、发布和信息共享平台,“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形成。全社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认识偏差,把部分应当有生产经营主体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监管部门,导致监管量大,部分措施难以落实。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片面追求短期效益,对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存在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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