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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流通领域 向民资敞开大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12:59 来源: 新闻晚报

  □晚报综合报道

  要求在上半年出齐鼓励和支持民资的“非公新36条”细则本周将收官。截至目前,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保险、电力、电信等领域的超过20余项细则已经相继出台。

  昨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八大重点领域。

  工信部的《实施意见》提出引导民资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资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同时,加快推进电信法制建设,为民资参与电信业竞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据工信部的《实施意见》,上述八个重点领域,即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从市场状况来看,基础运营商已经逐渐参与竞争,民间资本进入其实很早就已经开始。”业内人士认为,《实施意见》的出台提供了更为明确的信号,政府对垄断行业的保护将不再继续。

  与此同时,民间资本进入商贸物流领域的障碍破除。

  记者昨日获悉,随着落实“新36条”实施细则最后时限的迫近,商务部也于日前下发了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领域,餐饮住宿行业,生活服务和商务服务领域民间投资又好又快发展。

  商务部的 《实施意见》还特别提到,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内成品油、典当、融资租赁、拍卖等商贸流通领域特种行业。

  参与意见制定讨论的专家指出,虽然商贸流通领域是向民间资本开放最早、对民间资本限制最少、也是民间资本最为活跃的投资领域之一,但仍有必要进一步放开进入限制,拓宽投资领域,比如,如何支持民间资本从事原油、成品油的进出口,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现代物流、仓储、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等。

  为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商务部的《实施意见》要求,改善民营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缓解小型微型民营商贸流通企业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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