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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最多收300,广州早就不收了这经验郑州咋不学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30 05:39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南京最多收300,广州早就不收了这经验郑州咋不学学?

漫画/王伟宾

  商铺出租备案要缴1%的手续费,出租承租双方都认为“收费不合理”

  知情人士称,5月份郑州市曾到南京、广州参观其房屋租赁管理的先进经验

  南京最多收300,广州早就不收了

  这经验郑州咋不学学?

  河南商报记者 王俊伟

  出租一套商铺,不仅要缴不菲的税,还得先到房管部门缴1%的备案手续费。

  昨日,本报以《1%,“租房手续费”收得合理吗》为题,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报道,文章见报后引发广大商铺出租者及承租商户的共鸣,他们纷纷致电本报质疑收费的合理性。

  回访

  出租商铺者

  揭“备案中搭车收费”

  眼下,郑州市对房屋租赁市场的“联合管理”,正在10多个部门的参与下火热展开。按照计划,6月底将完成对所有出租房屋的普查。

  有房屋出租户突然发现,如果要想享受到税务部门的“优惠税率”,就必须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而登记备案的时候,就得为出租的房屋缴纳一笔不菲的手续费——租金总额的1%。

  比如一间200平方米的商铺,如果年租金36万元,出租3年的话,备案一次手续费就是10800元。

  这项收费,被法律人士指认属于“行政管理部门利用备案之便,搭车收费”,很不合理。

  反响

  出租方承租方

  都喊“收费很不合理”

  昨天报道发出后,经粗略统计,仅上午10点钟之前就有20多名读者打来电话,既包括出租商铺的投资人,也包括承租房屋正在经营的商户。

  宋先生3年前在郑州市城东南路按揭了一间商铺,每月还贷6000多元,由于位置偏,房子闲了半年多才租出去,“但每个月才4000多元钱,连还贷都不够,就这,还通知我去备案,又是缴费、又是缴税,我这情况该不该缴啊?”他说。

  刘先生在郑州市管城区一繁华地段开饭店,去年6月份,他的营业执照即将到期,当时他赶紧把所有材料都交给了工商所,办营业执照,但是直到一周前工商所还是没给他办出来,并且告诉他:“必须交一个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否则营业执照无法办理。”然而刘先生的房东不愿意去办这个备案证明,“又要交钱,又很麻烦,不去办,你如果不想租,我租给别人。”刘先生说:“我现在已经被无证经营了!这个手续费,不但房主有意见,现在我们个体户也是苦不堪言!”

  商户们指出,这种备案管理,跑腿受累去缴费的是房东,而受益人是承租方,房东们肯定不愿意主动备案,即便去备案,手续费肯定还是要转嫁给承租人。还有出租户发来信息:“备案合法,收费违规;支持真备案,反对乱收费!”

  互动

  你觉得1%的“房屋租赁手续费”合理吗?你是否缴了“房屋租赁手续费”?关于这个问题,您有什么想说的,欢迎拨打记者手机:15937129381。

  追问

  收费源头是10年前原国家计委一纸通知

  对于“租房手续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认为,对于这项收费,一是要查清楚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二是如果有所谓的依据,“依据”还有没有效力;三是所收的费用多少是否符合规定;四是还要再论究竟合不合理。

  商报记者了解到,对于这项收费,最初的源头是10年前“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

  在这份通知中,对于房屋租赁手续费的收取,总共有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住房租赁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等原则收取。

  二、住房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100元,由出租人承担。该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住房交易量及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规定制定。

  行情

  各地收费可在许可范围内浮动 广州早已“暂停收取”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不少地方均根据这份通知印发了文件,对房屋租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比如海南省,其居住房屋手续费按套收取,租期一年以上的每套100元;租期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每套80元;租期半年以下的每套50元。这和郑州市的收费标准差不多,郑州市是按照面积收取的,最低20元,最高100元。

  但对于经营性房屋租赁的收费标准,海南省规定收费多少是可以协商的,“按租赁期租金总额在不超过1.8%的幅度范围内由房屋租赁管理机构与当事人协商收取。”

  据一位接近“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人士透露, 5月份郑州市曾经组织相关部门到南京、广州参观其房屋租赁管理的先进经验,但据媒体报道,南京非住宅备案收费标准总体上远低于郑州,“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的为每件200元,1000平方米以上的为每件300元。”而据这位人士透露,广州市的房屋租赁手续费已于2008年起“暂停收取”了。

  对于“暂停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的原因,广州市认为:“由于之前出租屋租赁登记手续费过高等原因,出租人不愿意去办理登记手续,造成出租屋的登记率相对比较低,从而造成出租屋管理困难,出租屋内频繁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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