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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向民众借款1亿修铁路 16年后偿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22:03 来源: 中国网
江苏盐城向民众借款1亿修铁路16年后偿还

  盐城兑付16年前新长铁路借资款 民众称政府守信。

江苏盐城向民众借款1亿修铁路16年后偿还

  盐城兑付16年前新长铁路借资款 民众称政府守信。

  “政府还是讲信用的,能够将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虽然钱很少,但说明政府守信用。” 7月2日,江苏盐城市实验小学的退休教师李萍拿到政府兑现的铁路借资款说。

  从7月2日起,盐城开始集中兑付16年前新长铁路借资款。1995年,盐城地方政府为修建新长铁路,向所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借资1.1亿多元,这笔借款涉及10万多人。当时借款时约定,铁路运营后分三年还本付息,但由于新长铁路建设工作延期,直到2005年才正式开通运营,而且运营未能达到预期效益,造成借资清还工作被拖延。

  盐城市实验小学退休教师李萍今年70岁,在退休前一年借款400元给政府修铁路。她说,1996年,自己每月工资只有100多元,400元在当时还是比较紧张的,但是为了盐城的发展,还是借给了政府。

  江苏凤凰盐城印刷有限公司职工丁以清,当年借给政府250元。他说,政府当初答应2008年还款,虽然迟到了几年时间,但终究还是履行了承诺。“修铁路是造福盐城百姓的好事,如果政府再借资,我还是会支持的。”

  记者2日从盐城市铁路借资清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日起,该市将集中兑付逾1.1亿元的借款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和市直同步实施。

  据介绍,盐城市直铁路借资款的清还分为4种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垫资支付铁路借资款的,给予单位相应的持股权,不再还本付息;个人借资经核实后,由原借款单位以及主管部门负责还款;改制企业职工的铁路借资款已纳入改制成本,并与个人结算完毕的,不再重复处理;特殊个案的还款工作以及兑付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由市铁路办负责研究解决。

  此次所借资金在铁路五年建设期间不计息,铁路运营后分三年还本付息(按人民银行同档利率计算),铁路借资款付息时间从200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因借资时间跨度较大,如个人借款收据已丢失,凭原单位借资时的原始底根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由原单位负责兑付。如借款收据和原始底根都丢失,将认真核实是否属单位出资或其他情况并予以确认,对确属个人借资的,通过登报公示、在原单位委托牵头人通知等方法继续查找借资人,只要借资人手中有铁路借资收据的都要予以兑付,保护借资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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