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发树与云南白药股权纠纷背后:转让程序模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08:36 来源: 中国网如果一切顺利,按照陈发树当初的设想,现在自己已经是云南白药的第二大股东了。
但现在,陈发树和他的律师团队能做的,只有等待。
2009年9月,陈发树与云南白药第二大股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合同,陈发树受让后者持有的云南白药12.32%股权(尚需国资监管部门批准)。然而时隔两年后,2012年1月,作为上级机构的中国烟草总公司却以“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否决了这一转让交易。
其间按市场价值计算,陈发树拟购买的云南白药股权,带来的投资浮盈约一倍。
记者获悉,2012年4月16日,陈发树授权其代理律师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在4月1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给予回复,“经查,你的请求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范围。”
随后,陈发树针对行政复议被拒绝一事,于5月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在6月21日,陈发树方面收到法院行政裁定书,行政裁定书表示,陈发树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不予受理。
这意味着,作为主导这一交易的中国烟草总公司,完全从陈发树与云南白药股权纠纷的事件中脱身出来,陈发树告不了中国烟草总公司。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评价说,陈发树的诉讼请求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方面你找民事,这是行政做出来的审批的结果;另一方面你要行政诉讼,它又不管你。所以投诉无门,起诉也无门。
陈发树能做的只能是等待云南省高院对股权纠纷所做出的最后判决。
事实上,陈发树与云南白药的股权纠纷背后的问题是:民营企业或个人如何参与国有资产的收购、兼并、重组?国有资产的流失如何判定?怎样正确处置国有资产,同时又保护民营经济的法治环境?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认为,现在国有资产转让的交易程序,其中有一些规定可能是滞后的,不能适应现在形势需要。现在国务院要求各部门落实民间投资,民间资本就避免不了要和国有资产发生交易,从国有企业领域购买股权的现象将会增多,关于国有资产管制的部分法律法规需要完善。
6月25日,在全国工商联,来自国内法学界及经济学界的学者们针对陈发树与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所镜鉴出来的问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