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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解读农业现代化的合作发展之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16:37 来源: 中国网
浙江温岭:解读农业现代化的合作发展之路

  浙江嘉兴南湖区兴绿粮油专业合作社社员在丰收的稻田里劳作。资料图片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合作发展之路

  编者按 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经济,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追求,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每一个时期。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入了发展的新时期,吸引了世人关注的目光。经过十多年的大发展,我们找到了一条既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生产特点、又适应国际合作社运动基本规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道路。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载体,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深化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力量,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

  如果以新世纪作为一个时间坐标,那么浙江温岭无疑是这个坐标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个节点。2000年,我国第一家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温岭市石桥头蔬菜专业合作社伴随着新世纪的第一缕曙光诞生了。

  经过多年的艰苦求索,合作经济之花在祖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再次绽放,并由此掀开了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崭新篇章:从单一生产环节走向产加销一体化联合经营;从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到以村为主再到跨区域合作;从农户联合到城乡部分经济组织自觉加入到以农民为主的合作社;从单家独户的松散联合转向整个产业链的法人联合……

  短短十多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犹如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随着画卷徐徐展开,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战略部署渐趋清晰,农业部对中央顶层设计的战术安排推动给力,各地合作社发展的壮观景象遥相呼应。

  这一幅画卷,带着我们领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感受合作社发展对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带来的极大变化,促使我们积极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问题,引领我们对走向更高阶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更深层的思考。

  从维护农民权益到发展农民权益,从制度设计安排到政策扶持支撑

  农民专业合作社迎来大发展的新时期

  197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元年。那一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奠定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改革基础。这是对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对小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基本特点的清醒认识。这一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维护了农民权益,成为推动中国改革的大引擎。

  但是,改革在催生大生产、大市场的同时,也凸显了人地矛盾、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村级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问题愈加突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再次面临生产关系如何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重大命题。

  必须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走产业化发展道路!

  一场自下而上的农民合作组织探索在中国农村蓬勃兴起。“民办、民管、民得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独特的本质引起关注,引领潮流。

  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和要求。

  农业部随后在安徽、陕西、山西开展试点,后陆续扩大到部分省的6个地级市和100个专业协会,紧接着农业部在浙江全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试点。但合作社发展依然落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进入新世纪,“三农”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新的黄金期。

  2003年,我国启动合作社立法工作。经过三年努力,2006年连续三次审议并高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最终于2006年10月31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合作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合作社法赋予了合作社独立的法人地位,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此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此后,与之配套的《登记管理条例》、《示范章程》和《财务会计制度》相继颁布实施,引导并推动了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或条例的立法进程。

  不仅如此,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出台9个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一系列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合作社发展已成为共识。

  得到了制度保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迎来一个发展的高潮,自2007年7月1日以来,平均每个月新增依法登记的合作社近万家。

  尤为令人鼓舞的是中央领导同志时刻牵挂着合作社发展:

  2008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

  同年8月,温家宝总理在宁夏考察合作社时指出:“通过专业协作办了一家一户没法办的事情,这是农民致富的一条好路子。”

  2009年7月,回良玉副总理专门发表署名文章提出:“要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

  合作社发展方向开始不断明确。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思想。纲要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有效途径,对于建立和完善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

  一系列推动加快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相继问世,使合作社进入了发展的最好时期之一。财政、税收、金融和涉农项目、产业支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初步建立起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体系。

  2011年,中央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达到7.5亿元,各省经费增长也很快。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已经达到10亿元,仅江苏省级财政安排扶持合作社的专项资金就达到2亿元。许多地区还建立了政府优先扶持的合作社名录,把财政扶持和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明确了合作社的增值税、印花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服务措施。农业、发改、财政、科技、水利、商务、林业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明确提出适合合作社承担的国家涉农项目,都要将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扩大“农超对接”财政扶持范围,将合作社的冷藏设施建设和冷藏运输工具购置列为支持方向。据了解,目前已有30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专门制定了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文件。

  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管部门,农业部历届党组都高度重视合作社发展。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曾指出,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要在尊重农民群众和合作社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同业合作社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做强做大一批合作社示范社。

  农业部在合作社发展中承担起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构建起一套涵盖规范提升、人才培训、营销服务等内容的指导服务体系。

  从2009年起,农业部与发改委、财政部等十一部门共同开展了示范社建设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同时,制定下发了《辅导员工作规程》,指导各地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出台了《加强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推动各地更加注重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人才是一个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人才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短板之一。为此,在农业部的努力下,合作社人才培养被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阳光工程培训。农业部专门成立了合作社发展教育中心,命名了包括青岛农大合作社学院在内的首批196个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组织专门力量编写了合作社理事长培训规范,过去6年就培训各类合作社人才100多万人次。农业部还和共青团中央达成协议,鼓励引导农村青年能人领创办合作社。

  带领农民对接市场是合作社很重要的一个服务内容。从2008年开始,农业部和商务部大力支持鼓励合作社与超市等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不断加大对“农超对接”的引导和支持。去年,农业部开始组织开展“农社对接”试点,支持合作社在城市公益性农贸市场建直销点,在社区建直销店、连锁店。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合作社开设直销点(店)5342个,销售金额约95亿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部等涉农部门全力推动,各地各部门狠抓落实,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了又好又快的发展道路。

  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范围内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已有55.23万家,入社农户达4300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7.2%。

  从散户联合向法人联合转变,从单一产业向产加销一体化延伸

  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始于民间的探索与实践。因此,要确认合作社的发源地,并非易事。但是,如果要全方位解读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路径、发展方向,找到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合作社的发展样本,浙江当属首选。

  2000年,中国第一个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温岭诞生;

  2001-2002年,浙江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唯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试点省;

  2004年,中国大陆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问世;

  2009年,全国第一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成立;

  ……

  不可否认,工业化、城镇化走在全国前列的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也走在了全国前列,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恰如其分的展示。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指出,要强化扶持政策,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和带动农户的能力;鼓励农民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在浙江采访时,记者真切体会到了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服务和带动作用。

  走进龙游县进升生态养殖场,一栋栋标准的猪舍,一个个漂亮的料塔,一套套自动喂料机让记者叹为观止。

  在体现良种化、标准化、设施化、专业化的种猪场里,从事多年规模养猪的老板谢友诚告诉记者:“不加入龙游龙珠畜牧专业合作社,我可能还像其他养殖场老板一样,整天忙着应付市场的大起大落,提心吊胆着哪天会出质量安全事故。”

  龙游龙珠畜牧专业合作社,从根本上改变了一个从业多年的规模场老板的事业和人生。

  龙珠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社员是30家规模场法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在这个由规模养殖场法人和饲料企业联合而成的合作社里,实现“一基金五统一”的管理服务。一基金指的是合作社与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存一贷十”的担保协议,为合作社社员提供最大额度为6900万元的贷款担保;五统一则为统一饲料兽药配送、统一疫病监测诊断、统一供种供精、统一排泄物收集处理和统一肉制品加工。

  合作社成立一年半时间,联合的力量体现的淋漓尽致。注册资金增加了380万元,社员扩大到50家,合作社年出栏生猪从20万头增加到30万头,占龙游县生猪出栏量的30%。

  生产向设施化、标准化迈进,合作社则进一步走向产业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

  今年年初,合作社与浙江大学结成对子,在杭州注册1000万元成立了浙江春然科技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合作社的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今后3年,合作社将为此投入3000万元。

  今年4月4日,合作社的鲜肉在杭州的10个直营窗口同时销售。合作社雄心勃勃,计划3年内将在长三角构建起有1000家专卖店的连锁营销平台。

  曾经屡被市场牵着鼻子走、利益屡遭产业链上下游挤压的规模养殖场老板们,加入合作社之后,拥有了“合作社+企业+社员”的新型合作平台,在该平台上,产业链主体抱团,真正实现了大生产,拥有了话语权。

  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至今,像龙珠合作社这样通过产业链法人主体联合组建的合作社,在浙江已经有34家,并且呈燎原之势。

  浙江省农业厅厅长史济锡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维护农民权益、实现农民增收的最佳合作组织形式,通过实践探索、建章立制、依法规范、积极运用和提升发展,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浙江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在浙江,并非只有畜牧业合作社走向联合,依托特色主导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已成为发展的趋势。

  成立于2004年的金华市群飞粮油机械化专业合作社是金华市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7年多时间的发展,该社已成为集土地流转、粮油种植、机械化服务、粮食加工、农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械化服务能力达两万多亩,实现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加工中心、农产品营销中心多位一体发展。

  2010年,合作社在本地建有5000亩粮食基地的基础上,实施走出去战略,到吉林省建起了万亩粮食基地。

  2011年,合作社实现利润287万元,社员人均实现收入2万多元,年均增收30%以上。同时,通过机械化服务,带动社外农户500多户种粮。

  金华市副市长蔡健说,群飞合作社通过联合,拉长了产业链,走上了品牌化经营道路,既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又保护了粮食生产安全,这样的合作社必定充当了现代农业的主力军角色。

  记者在浙江采访过程中发现,合作社的联合风生水起,合作社的重组也同样不甘下风。

  成立于2008年12月的浙江和丰禽业专业合作社,由金华市永丰禽业专业合作社等7家合作社和1家饲料加工厂联合200多户养殖户、运销户组合而成,276户社员以货币资金形式入股,合作社8个负责人采取紧密型合作关系,完全承担经营风险,养殖户社员之间,则是典型的“生产在家、服务在社”。

  通过人力、资产、市场资源的跨区域整合重组,小合作社变成了大合作社:引入先进的公司化管理模式,财务部、生产技术部、采购部、营销部等各司其职;建成年生产能力20万吨饲料厂,年出栏苗鸡800万羽的种鸡场。

  “通过联合重组,引入统一服务、统一经营的企业管理模式,2011年合作社实现销售额2亿元,社员年人均养殖纯收入达3万元左右,周边县乡的养殖户都强烈要求加入到合作社中来。”曾经被产业链上下游挤压的喘不过气来的和丰合作社理事长施金仙,对合作社影响力快速提升、社员收入明显增加充满喜悦。

  “浙江合作社有今天的发展成就,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浙江坚持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的发展理念。”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权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浙江合作社发展的奥秘。

  通过联合做大做强,通过产加销一体化实现合作社的转型升级,而政府则为合作社提升发展创造环境,构建人才引进、培养体系,这是浙江样本的精髓。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告诉记者,不仅在浙江如此,合作社从散户联合走向法人联合,从单一产业走向产加销一体化联合,在浙江、山东、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省份已成为一种趋势,而且这样的做法,在中西部地区也开始涌动。

  当记者一行来到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马铃薯联合社的时候,该社董事长李应发正和几个社员在商量如何加快土地流转实现连片育种的事。

  办公室墙上的一幅字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一个有希望的地方和一群有希望的人,共同做一件有希望的事,达到一个有希望的目标。”

  会宁县马铃薯联合社由10家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自发组成,是集脱毒种苗、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

  在这个联合社,记者看到了组培室、全自动智能化连栋日光温室、全日照育棚等先进设施,而正是这些设施,联合社年生产脱毒苗2000万株,原原种2500万粒,原种4600吨,一级种4.8万吨,占会宁县的60%。

  除了育苗,联合社通过统一商标、构建营销网络等,实现年销商品薯10万吨。育苗和商品薯销售,为联合社带来每年500多万元的纯收入,社员人均纯收入因此比全县高出880元。

  李应发告诉记者:“育种投资额高达1600万元,而且3年才能见效,如果不走联合道路,简直是天方夜谭。同样,不走联合道路,高效益高收入更是天方夜谭。”

  在甘肃,除了会宁县马铃薯联合社模式,记者还见识了以协会为牵头人的合作社法人联合的模式。

  定西是中国马铃薯之乡,2007年建成的中国定西马铃薯交易中心,是我国最大的马铃薯集散地。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市场的主体,是定西市安定区马铃薯经销协会下面的27个合作社的400个社员。

  在协会的统一服务管理下,实行统一商标、统一价格等服务;通过信息中心,形成从农户到合作社到终端市场的价格信息网络,从而获得定价权;开展“政府+铁路+合作社”模式的运输服务,稳定市场秩序。

  协会会长刘大江告诉记者:“单鲜薯外销这块,合作社就占到了全区农产品外销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合作社对安定区马铃薯这一最大产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合作社走向联合,得益于自2008年以来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连续3年数量翻番,使得甘肃依法登记合作社数量达到10524个,成员总数57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数158万户。

  甘肃省农牧厅副厅长妥建福认为:“对甘肃这样的西部欠发达省,发展合作社是形势的要求,是农民所盼,是‘三农’的核心,政府应因地制宜尽全力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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