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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应该交叉融合 互动共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13:5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原题: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关系辨析

  作者:陈晓永、张文珺(河北经贸大学)

  一、何谓旅游产业、文化产业

  

  当前有关文化与旅游产业的研究可谓百家争鸣,见仁见智。笔者注意到,一些学者在研究旅游产业发展时,对旅游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存在概念混用,内涵不清、边界不明等问题,不少学者往往把旅游产业归入文化产业来进行研究,认为文化产业包含旅游产业,旅游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部分。笔者认为旅游产业并不包含在文化产业中,两者没有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把旅游产业归入文化产业进行研究失之偏颇。

  关于旅游产业的概念,至今没有明确的定义。从现有的文献看,国内外学者根据自己研究目的给出了不同的解释。一般认为,旅游业是服务行业,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又称无烟工业、无形贸易。旅游产业比旅游业的范围要广泛的多,是以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为基础,以旅游者需求为导向,为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吃、住、行、游、娱、购提供服务,满足旅游者精神,物质需求的综合性产业。

  文化产业概念由英文词语Culture Industry翻译而来(也可译为“文化工业”)。也有学者提出文化产业概念由日本“新文化产业”话语借用而来。一般认为,所谓文化产业,是指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和商品化方式所进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再生产、交换和传播。其外延涉及文学艺术、影视音像、科学研究、新闻出版、信息咨询、设计策划等,涵盖了文化财产、文化设备和传媒载体三个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工业标准”。文化的产品和文化的服务向来就有,只有按照工业标准进行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才称得上是文化产业。就是要批量的、有规模的、连绵不断地去生产。

  二、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异同点分析

  

  旅游与文化具有天然的耦合性,旅游,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体验过程。发展旅游离不开文化,同时发展旅游也促进文化的传播,在各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不同程度地走向了互动融合的道路,可见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关系之密切。但由于两者的产业定位不同,也有各自特点和差异性。

  (一)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相同点

  

  1、二者同属于第三产业的经济部门,与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的经济部门以及第三产业的其他经济部门相比,其产品和服务涉及的范围更广。旅游产业是关联性极强的产业,它几乎与国民经济中各个产业都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从旅游者踏上旅程的那一刻起,他就要为交通支付,为住宿、餐饮支付,为景点门票支付,为娱乐设施支付,为旅游纪念品支付等等,这一系列的活动需要旅行社业,公共设施服务业,景区服务业,旅馆业,交通业,餐饮业,零售业的支持,而这些行业又需要更多的行业来支撑,如汽车制造,土木工程,食品加工,建筑制造,金融保险等。由此可以看出旅游产业极强的关联性。文化产业本身就是由许多产业层构成的,而不是一个产业。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等四个行业;外围层包括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网络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服务等三个行业大类;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两个行业大类。

  2、二者都是需求取向的定义,而不是供给取向的定义,都需要从消费需求来反向思考产业的发展。旅游产品的设计要在充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后而提供,文化产业亦是如此,如果忽视了消费需求和市场定位,设计出的产品就很可能无法满足消费者。

  3、二者都不仅仅是历史文化或景点名胜的还原和再现,更要靠创新内容来提供产品和服务。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旅游资源、历史古迹、文化底蕴,并不代表着一国或某一地区的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必然发达。同其他产业需要创新一样,只有创新才能使得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创新贯穿于旅游及文化产品开发、宣传、营销、提供服务等各个环节。

  4、二者都是娱乐性、体验性、参与性、时尚性产业。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提供的服务是满足消费者娱乐休闲的需要,消费者为休闲娱乐内容支付费用。消费者在消费时需要参与其中,获得的更多的是一种体验。此外,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消费人群以年轻的消费者居多,而且产品种类多,变化快,体现了一种时尚性。

  5、在产业边界划分上,两者的产业边界都没有很明确,旅游产业是一个以旅游活动为中心而辐射形成的资源配置产业,凡是为旅游者活动提供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行业和企业,都是这个配置产业的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中心而形成的资源配置产业,也没有明确的产业边界。

  (二)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不同点

  

  1、旅游产品在设计时应注重不同旅游者不同的需要,而文化产业是面向大众消费的文化。旅游产业应该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首先进行目标群体定位,在确定目标群体之后再根据目标群体的喜好和消费能力设计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文化产业则不然,其目标群体是社会公众,在设计产品时应该努力迎合大多数公众的消费心理,符合社会公众对文化的认识和界定。

  2、旅游产业之中各行业之间存在的合作大于竞争,而文化产业之中各行业之间存在的竞争大于合作。旅游产业中的各个行业都是围绕旅游者的活动而进行的,他们需要合作共同完成服务过程,因此几乎不存在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竞争,只存在行业内部的竞争。而文化产业中各行业的目标都是争取更多的消费者选择其产品和服务,来提高自身效益,这就导致了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竞争,比如电影服务行业更希望消费者选择在电影院消费而不是消费于网络影视,这就是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竞争。

  3、旅游产业并不创造和增加社会财富,它只是通过对旅游者的旅游消费,使社会财富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进行再分配。文化产业中的大部分行业(如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等)通过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创造和增加了社会财富,而不属于财富的转移再分配。

  4、旅游产业提供的产品更多的是一种主观的感受,一种经历,而不是实物产品。文化产业提供更多的是实物产品。旅游产业是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各种服务,旅游者通过旅游活动获得的是旅行经历,这种旅行经历与其他实物产品有很大的不同,它仅仅是一种心理感受,一种旅行后获得的心理满足感。这种感觉存在于旅游者内心,无法再次买卖,其他人任何人无法分享与使用。而文化产业提供的产品更多的是一般的实物产品,这种产品可以再次出售和买卖,其他人可以分享,可以使用。

  5、旅游业归属于服务业税目,是一种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文化业归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

  (三)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交叉融合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除了以上异同点以外,两者有很大程度还存在交叉融合,相互依存,互动共进。

  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交叉融合体现在:旅游娱乐业、景区、景点业、景区文化传播业、文化主题餐厅业、文化纪念品等行业。旅游娱乐业包括了娱乐设施提供、旅游地兴建的游乐场、活动休闲区等,这都是为旅游者提供娱乐休闲服务的,因此也属于文化产业。某些景区,景点本身就是人文主题的。如故宫博物院、秦始皇陵兵马俑博物馆、万里长城、红色旅游胜地等,这些景区景点向公众传播了中国文化,属于文化产业范畴。而有些景区、景点虽不属于文化旅游,而属于自然风光,本身不具有文化属性,像我国的五岳、张家界、九寨沟等,但自然美同样需要从文化层面鉴赏,需要用文化知识来解读,因此也属于文化产业。景区文化传播业是指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对景区进行宣传,目的是增强景区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在传播过程中是对一国或某一地区文化的传播,扩大一国或某一地区的文化影响力,属于文化产业。

  文化主题餐厅是以某文化元素定位的餐厅,在餐厅的装潢,菜品的设计上都包含这一文化元素。而这样的主题餐厅业在传递文化的同时还为旅游者提供餐饮服务,同时属于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文化纪念品店一般是设在景区附近,目的是传承本地区的文化,属于文化产品,这类纪念品同时满足了消费者在旅游活动中购物的需求,也属于旅游产业。也可以说,文化孕育了人文旅游资源,同时,人文旅游产品的开发和设计需要进行相应的文化解读。而旅行社业、旅游交通业、旅游购物业(除文化纪念品)、住宿业、餐饮业(除文化主题餐厅)及其他相关行业,作为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行业,满足消费者旅游活动中对吃、住、行、购、安全等的需求,包括在旅游产业之中,是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相融合的部分,并不包含在文化产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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