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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铭: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可在中国境内上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9 05:31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夏 青

  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环保等领域

  9月8日,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2011国际投资论坛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中国将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在华的外商投资企业,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同时,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外资并购的政策,使相关的规定更加的透明化、法制化。

  陈德铭说,今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十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外开放,在国际贸易、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方面,与国际成员一起取得了共赢的发展。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是中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合作的快速发展既给中国也给外国带来了巨大利益。至2010年底,中国已在世界上178个国家和地区开设企业,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境外纳税总额已经达到117亿美元,解决当地就业78万人。

  陈德铭表示,中国投资和中国市场一样,为世界各国与中国加强经济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在可以预见的较长时间内,中国的投资环境将继续保持明显的竞争优势。中国正在大力实施的扩大内需战略,为投资者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中国内陆地区的开放,为投资者的战略布局提供了新的舞台;中国完整的产业配套、良好的基础设施、充足的人力资源以及同世界的紧密联系,为国内外的投资者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陈德铭强调,中国将认真总结入世十年的经验,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努力实现自身更大发展,也为世界经济复苏和稳定作出应有贡献。为此,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进一步加强自身投资环境的建设,继续优化公共管理和服务,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在华外商投资企业。二是积极创新吸收投资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外资并购的政策,鼓励外商通过兼并、购买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上市。三是拓宽吸收外资新的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环保等领域,鼓励外资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四是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做好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健全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增强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对外投资的引导和服务。

  陈德铭同时指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支持,但仍有一些国家比较保守,甚至一些大国以国家安全为名把中国投资排除在外。这些做法都不利于共同应对金融危机,不利于全球经济尽快走出复苏。为此,中国将积极推进全球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敦促有关国家对等地放宽产业准入,加大市场和技术开放力度,提高外资审查透明度,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对待中国企业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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