庹国柱:寿险公司发展养老地产需要灵活宽松监管政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6 17:00 来源: 新浪财经新浪财经讯 由《中国保险报》、《韩国保险报》和日本《保险每日新闻》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韩日保险产业研讨会于2月16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新挑战 新视野 新空间”。新浪财经对会议进行全程直播。
以下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发言实录: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刚才听了韩国教授讲了韩国保险法的修订,对我们是很有启发的。我这里想结合中国保险市场上新的一些现象做一些很粗浅的探讨。我主要讨论的是关于中国寿险市场上有一些寿险公司,他们近几年很热衷于发展养老地产。
我这里想探讨一下保险公司为什么要发展养老地产,同时他们在发展养老地产的过程中面临一些什么样的问题。中国寿险也在过去三十年里的发展是比较快的,平均有28%—30%左右的发展速度。我在论文里所引用的数字,1980年的保险费的数字是4.6亿,实际上4.6亿是当时包括寿险和产险总共的保险费,当然和现在的寿险保险费相比,我说是28%,但在当时4.6亿里很少一部分是寿险。到2011年寿险公司积累的资产大概接近于4万亿人民币。
中国寿险公司在努力维持速度和规模高增长的同时正在寻求和改善寿险业的发展质量,将养老保险与多功能的社区养老平滑地连接起来,这种努力可以既满足社会上我们越来越强烈地对高质量的,有尊严的养老生活的需求,开端新的高端保护资源,又能寻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当然,这种探索有不同的特点需要我们研究。
中国寿险公司为什么近年来对养老地产那么感兴趣?特别是中国寿险市场上几家大的保险公司,比如中国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这是在中国寿险市场上比较大的几家公司,他们都在近几年探索来进入这个领域。要了解寿险公司发展养老地产的选择依据需要首先了解中国日益加深的老龄化社会某一些特点和寿险公司自身的发展需求。
1、老年人口的增加和社区养老的强烈愿望。由于中国前几十年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使我们在今后20、30年之内老龄化的速度是加快的。首先是老年人口的绝对数量在不断地增多。2010年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表明,60岁以上1.77亿,占总人口13.56%,占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大概要超过4亿。
2、不仅人口老龄化,而且人口高龄化的趋势在显著。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人口预期寿命大大延长,中国老龄化明显表明出人口高龄化的趋势。2009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超过了73岁,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899万,就是2010年一个普查数据显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有1.19亿,已经在总人口里占到8.87%。(图)这个图表明,在65岁以上人口里,80岁以上的人口占多大比重,如果到2010年的时候,80岁占到65岁老人的比例是11.7%,到2050年的时候,80岁以上人口将占到65岁以上人口的三分之一,这个数量是很惊人的。
3、空巢老人迅速增加,就是空巢老人一般是指独具老人或者两个老年夫妇独居一处的老年家庭。由于我们国家出现“421”家庭人口结构,什么是“421”呢?就是四个祖父代有两个夫妇,他们上面有四个父亲、母亲,下面养了一个孩子,我们把这个结构叫“421”家庭结构或人口结构。随着城市变化和人们生活的变化,空巢老年人的比例会越来越增高。
4、城乡人口结构出现反向变动,前几年老年人的数量变化是比较大的,这几年农村的老年人口在加速,城里面老年化的速度在稍微放慢,主要是前几年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入城市。
5、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不满足低端的养老市场服务,现在养老正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养老对多数家庭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了,过去我们希望父母养老的时候愿意跟随子女在一起,由子女在家里养老,但现在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儿,而且老年人对目前的养老市场上,对低端的养老院这种养老生活方式是不满意的,比较追求高档的,有尊严的养老生活。
这是人口结构的变化。
第二,寿险资金,急需要开拓与长期资金相匹配的投资渠道。
1、养老地产是市场它自身的发展。从两方面解读,长期寿险业务需要和养老地产相衔接,在寿险公司保险费收入里大概有40%左右应该是长期寿险资产,包括期交或趸交的,或趸付或年金(期交)方式,按40%还算的话,就是有1.6万亿的长期资金。所以寿险公司希望从纵向和横向来拓展保险公司的拓展空间:横向方面,希望向金融等其它领域,像银行、证券等行业发展,最典型的是平安保险集团已经拥有自己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而且它的业务已经超过保险业的资产;纵向方面,希望寿险公司向两端,前端销售寿险业务,后端能把养老保单和养老地产联系吸收,这是它本身拓展业务的需要。
2、寿险资金需要拓展投资渠道。有这么庞大的寿险资金,而我们目前想要与将来的给付相匹配的话,给付的投资渠道还是不足的,特别是长期的投资渠道。我们国家没有很长的期限,国债等债务都是短期或中期的,很少有十年以上的债券。作为养老地产想要拓展的话,对它的资金长期利用和投资是非常有发展前景的渠道。
从需求角度来讲,可能在座的都比较了解国外对养老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国外的情况,我这里简单地引用了德国和日本等国养老特点,德国与家人同住的只占四分之一,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平均年龄都是82岁以上,而且主要以女性为主。20世纪90年代,德国在社会保险领域开辟了老年帐户这个保险服务,这种服务是免费的,它倡导照料护理式的住宅,就是政府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来提供长期的护理服务。
美国的情况和德国有点类似,因为他们不太依靠子女,而不愿意和子女一起居住来养老,所以他们的统计,与家人同居的老人很少,就是75%的老人拥有自己的住宅,只有自己的住宅没有确保的情况下才会进入养老院养老。
在日本,我得到的信息,是2002年60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24%,就是日本人口老龄化速度也是比较快的,而且目前90%以上的老年人住户,就是居住在现有住宅的标准高于日本最低水平,95.5%的老人在家庭养老,就是他愿意进入社区养老,这样的人口不多,但有一个特点,近年来日本老人和子女同住,就是依靠家庭养老的情况也在逐渐减少,就是说可能子女的减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是国外的情况。
中国是什么情况呢?中国迅速变迁的社会里,城乡对养老观念的转变和养老方式的转变形成了很大的冲击,目前中国对老龄化和高龄化加速趋势的认知,对养老质量和数量的关注,不仅对养老保险业和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保险养老金的需求增加。比如说中国城市老年人,(图)大家对养老金的期待希望还是依靠自己子女提供养老金养老还是希望通过政府的养老金制度。很显然,在过去的2006—2045年间,希望靠养老金养老的从26.13%提高到50%以上,这是城市。农村这个比例虽然比较低,但也是一个增长的趋势,那也就是说客观现实给中国的老年人,不管农村还是城市的老年人都提供一个信息,以后越来越不可能依靠自己家庭养老,必须要靠社区,就是要靠社会养老。这是资金的提供。现在家庭靠子女本身提供经济不可能,养老本身包括物质提供,服务提供和精神慰藉的提供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了。这是一个客观现实。
同时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收入增加,高收入人群在逐渐增多。我这里有些统计数字,也是在网上查的,500万家庭资产的人超过百万,甚至不止百万人,什么意思呢?他可以有资金,有能力追求比较高质量,比较体面的,比较尊严的养老生活。这是北京市比较高端的养老设施变化的一些数据。在这个基础上,它是客观地在中国养老市场上对高质量的,有体面的,有尊严的养老生活有一个追求,所以养老地产就成为我们寿险公司考虑拓展他发展的一个空间。
需求归需求,但中国的保险业需要发展养老地产面临着什么问题呢?这些问题对他的解决,能不能很好地拓展他的业务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我这里讲到四方面的问题:
1、从寿险公司自身来讲,他必须选准市场定位和盈利模式,因为对商业保险公司来讲,我发展养老地产最终需要拓展我的业务,同时需要盈利。养老地产有多种多样,包括简单分为保障型、普通型和高档型。在比较之中,因为简单型和保障型、普通型实际上政府提供得比较多,但也鼓励民间的资本来进入,而且政府有许多鼓励政策。所以在中低端养老保险地产,虽然政府有很多的政策,但我认为它不适合寿险公司来开发。
2、高档型的养老地产业有多种资产和经营模式,从而具有不同的盈利模式,比如说从开发和运营的角度,有投资开发商出售物业或出租物业,或投资开发商和开发商合作运营等,它的收入水平和盈利模式是不一样的,这是摆在寿险公司选择上的很重要的方面。发展高档的养老地产能得到政府多大程度的政策支持?对养老地产的开发,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是很支持的,比如说北京市2008年专门出台了一些意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来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地产的市场上发展给予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但它的政策实质多资助中低端的养老地产。寿险公私要发展高档的,支持应该说相对比较少一些,这样对保险公司就是个考验。保险公司一是争取比较好的政策,同时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它的空间特别是盈利空间是有限的,这是一个方面,就是保险公司需要的宏观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持。
3、我觉得它需要灵活和宽松的监管政策,从保险监管政策方面也还有一些展望。2009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规定,它不允许保险企业直接进入房地产开发,也不允许寿险公司和地产和长期寿险公司地产与保单相连接,这对寿险公司发展养老地产是很不利的。如果这些政策不放宽的话,他们做养老地产还是有一定的困难。比如我是一家寿险公司,想把长期寿险的保单最终计付或者说能不能进入将来养老地产社区里去,现在保监会不允许你把这个衔接起来,有这种愿望的客户当然他就得不到这样的条件,对保险公司来说客户的稳定性和将来的营销上的困难就增多了。另外,还不允许他直接开发房地产。由于这些问题,有的寿险公司就犹豫要不要加入开发养老地产的行列。
4、做养老地产其中还有一个选择就是以房养老,就是反向抵押,就是进入寿险公司开发一个高档的养老地产或养老社区里去,我不用现金支付,用房子来做抵押,想进入这个养老社区,这对寿险公司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风险小的选择,但以房养老的选择在我们目前中国市场上还遇到一些政策障碍和观念上的障碍。目前中国房地产土地只有使用权,而且规定了70年,我买了房子70年之内不用交土地使用的费用,但70年后我需要另外支付很大一笔地产使用费,这本身对养老地产,就是说这个房子给保险公司,将来保险公司手里这个地产贬值了,他要支付庞大的不确定费用的话,寿险公司是比较为难的。
谁来提供以房养老的制度作为交易主体,就是谁来做这个交易买卖?是保险公司,还是银行,还是政府,还是其它机构,目前这个东西大家都不知道,目前以我的房产进入米的高档社区进行养老,但谁给我评估的费用,它的价值,怎么样进行交易,目前还真不知道怎么做。这也是一个方面的困难。
在中国,过去法律上一直要求子女要对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有两个认识和观念问题。父母想把自己的房产作为遗产留给子女,而子女也有一种期待,因为我在家里承担了赡养父母的责任,将来我也期待你(父母)把房产留给我。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想以房产作为低压去养老,将来我的子女从房产遗留下来的产权和利益可能就比较少甚至没有了,这样对去养老的父母或子女来讲可能都要克服观念上的一些问题。我在这里只是做个非常肤浅的探讨。因为这在中国寿险市场上是近两年非常关注的,因为有的寿险公司已经开始拿出巨额资金买地,开始开发养老社区。这个问题必须从理论、实践和政策上给予解读和研讨。
这是我写这个论文的一个想法,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提出批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