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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沽空制度14年未改过 申报制度拟六月实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2 07:51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3月12日消息,据港媒报道,香港实施沽空制度有十八年,港交所(00388)最初是于九四年一月推出受监管的沽空试验计划,当时可作沽空股份只有17只。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香港实施沽空制度有十八年,港交所(00388)最初是于九四年一月推出受监管的沽空试验计划,当时可作沽空股份只有17只,同时进行沽空交易时,不能以低于当时最佳卖盘价进行(即卖空价规则)。

  沽空申报制度六月实施

  该计划于九六年三月修订,增加可作沽空股份数目,并取消卖空价规则,之后亚洲金融风暴来临,因应市场变化,卖空价规则于九八年九月再实施。现时有关可沽空股份准则,多年来没有调整过,除市场过去多年增长迅速外,近年环球金融市况波动,检讨沽空规则变得“顺理成章”。

  此外,证监会预期于今年六月十八日,实施沽空申报制度,例如淡仓总额达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0.02%,或淡仓总额市值达3,00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便须每周向证监会申报。

  淡仓申报制度只适用于恒指及国指成分股,以及证监会指定的其他金融股。证监会将于接获淡仓报告一周后公布每只股票的合计淡仓量,若违反申报责任,证监会可施加刑事制裁,最高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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