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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度对外披露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1 02:50 来源: 东方早报

  3月30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重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的未弥补亏损不得用资本公积金弥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3月30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重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的未弥补亏损不得用资本公积金弥补。这是证监会上市部首次公开发布此类监管指引,此类监管指引之前均为业内内部掌握,以后将对外常规发布。

  昨日发布的指引主要重申了《公司法》等现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强调了四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上市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不得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缩股的方式弥补亏损;应在年报和临时报告中披露不能弥补亏损的风险并做出相关提示;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应披露全额承继亏损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并做出特别风险提示。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新的上市主体由于存在未弥补亏损,不能向股东分红,也不能公开发行再融资,因此公司出现了种种规避行为。目前有33家上市公司存在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这些公司呼吁修改《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但证监会认为在现有条件下,这些条款的修改还不能突破。

  此前,曾有一家公司在股改时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缩股的方式弥补亏损。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后这种个案不会再发生。

  证监会承诺,今后将针对上市公司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进行个案研判,再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便于市场解读和操作,同时以此指导日常监管工作,不断统一证监局和交易所的监管标准和尺度。

  昨日,证监会还公开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2号<净值公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证监会将推进基金产品审核的市场化进程,同时开展第二批十多项临时公告的电子化报送。

  同一天,证监会官方网站还发布了创业板专家咨询委的5篇研究报告,包括《太阳能光伏发展形势报告》、《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产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及投资机会分析》等。

  录入编辑:任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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