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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刘泸生:公司债发行条件与路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1 11:36 来源: 新浪财经
chen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刘泸生(新浪财经 任倩倩摄)

  新浪财经讯 2012年3月31日,由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主办的“中国企业海内外投融资高端论坛”在成都举行。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刘泸生发表了主题为“公司债发行条件与路径”的演讲。

  刘泸生指出,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与金融环境下,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债券融资至少具备以下一些方面的优势: 融资成本低,利息支出具税盾效应。通常接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资信级 别高的公司债券融资成本甚至可低于银行贷款,且通常采用固定利率。利息支 出可在税前扣除,而股权融资的股息支出则属于税后支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可避开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影响。期限较长,资金使用灵活。目前我国市场上发行的公司债多在三年以上,一般可达5年,还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适当延长,且可由发行人自主控制。较之银行贷款,期限较长,资金且使用灵活。按年付息,一次还本,降低企业支付压力。公司债通常采用按年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本付息方式,从而减轻了企业的支付压力,而银行贷款通常需按季支付利息,现金压力较大。可避免股权稀释,影响原股东对东对公司的掌控。推动公司治理,提升市场形象和行业地位。公司债发行之后可在市场上交易,可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知名度。

  刘泸生指出,公司债的发行条件主要包括:

  (一)、主体资格

  发行公司债的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效存续期在三年以上。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健全,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二)、财务状况

  1、净资产规模。

  发行公司债对公司净资产的要求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净资产6000万元。

  2、盈利状况。

  要求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财务合规。

  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不存着虚假记载。

  (三)、公司债券发行状况

  (1)、本次发行后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的40%;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状况;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四)、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运用的原则性要求是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资金的运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上述比例;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比例限制,但应提供同意以债抵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五)、担保条件

  担保并非公司债发行的必备条件,但有担保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

另外,他还谈到了公司债发行的审核程序;公司债发行的操作流程;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的特殊要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扶助中小企业发展的创新品;公司债发行过程中的律师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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