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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四大证券报头版头条内容精华摘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6 08:39 来源: 新浪财经

  中国证券报

  浙江拟出台重大举措力挺金融改革创新

  中国证券报记者25日在浙江省金融工作会议暨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浙江省已通过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公布。浙江还将出台《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金融强省。

  发改委将深入推进物联网产业化

  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徐建平25日在2012年中国物联网大会上介绍,发改委将统筹相关优势资源,深入推进物联网技术研发、业务示范、产业化、标准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安全保障和服务模式创新等。

  一季度工业生产增速进一步减缓

  4月25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兼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一季度工业生产增速进一步减缓,外需减弱的影响继续显现。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6%,其中1-2月增长11.4%,3月份增长11.9%。

  创业板挤泡沫或现淘金良机

  创业板指数在4月23日和4月24日两个交易日连续下跌之后,终于在4月25日出现企稳迹象,上涨0.15%,不过成交量还在萎缩,后期能否真正止跌,态势并不明朗。

  上海证券报

  多部委预判经济运行:首季筑底 其后缓升

  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副司长王文波25日在社科院的座谈会上指出,从一季度数据看,工业数据、投资和外贸都出现好转,综合看二季度是往上走的趋势。经济下降的风险总体可控,全年经济在一季度的基础上将平稳小幅回升。

  人社部将制定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

  人社部昨日召开了今年一季度社会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盛基在被问到我国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推出的时间表时表示,目前该方案已形成初步思路,但仍在进一步完善中。

  蓝筹接力助涨 期指有望震荡走高

  昨日沪深两市并没有太多受到周二巨幅震荡的困扰,而是呈现低开后震荡走高的单边格局,沪综指早盘小幅低开后在低位做短暂停留后逐步回升,午后温和突破2400点并得以保持,最终收盘报2406.81点,上涨17.98点,成交仍维持在1100亿以上的水平。

  题材股活跃提升人气 节前市场相对乐观

  在经历周二的大幅波动行情后,周三A股继续震荡上行。盘中题材股活跃,"金融改革"相关概念股继续保持强势,地产板块也大幅拉升,带动两市股指震荡上行。分析师指出,日前两市题材股活跃,有利于提升市场人气,但其持续性应该得到关注,对节前市场依然较为乐观。

  证券时报

  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正在报批

  昨日,针对市场流传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方案已获批事宜,证监会有关人士回应表示,上交所、深交所已经起草了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正在履行报批手续。证券时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中小企业私募债最早将于5月上旬完成审批。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存量发行刍议

  中国证监会2012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在首次发行新股时,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

  近四成次新股一季度利润下滑

  自去年5月以来两市共有227只新股上市,截至昨日,分别有222家年报与174家一季报亮相,可比公司2011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94%,2012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7.70%。

  对股东要常怀感恩之心

  今年以来,管理层加大了对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的规范,在目前已公布年报的1700家上市公司中,有超过1200家上市公司拟实施分红派息。这是郭树清主席上任以来带给投资人的一份厚礼,也是分红新政发挥的立竿见影的效果。

  证券日报

  人保部:抓紧制定养老金投资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25日表示,人保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模式、管理机制、政策措施等进行深入研究,抓紧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办法颁布实施之后,要对委托投资运营的问题进行统一调整。

  扩大内需应保证消费需求提升

  一季度我国工业品出口交货值同比仅增长7.4%,头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下降5.2%,企业的亏损面上升到20.4%。出口的放缓已经对我国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应及时转变贸易结构,将注重外需转变为注重内需,为我国经济的未来发展挖掘潜力。

  野村:中国经济增速将继续领先

  野村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张智威25日表示,中国经济在一季度已经见底,并有望于第二季度企稳回升。同时,野村亚太及中东地区首席执行官菲利普·林奇(Philip Lynch)也表示,中国的经济增速将继续领先于全球其他经济体。

  偿付能力监管不应"划线而治"

  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监管是从监管机构的角度对保险企业提出的偿付能力要求,是一种外部的强制性要求。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保险企业都是以保险监管的偿付能力要求作为自己资本管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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