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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乌轮事件没涉不当行为 无须停业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8 10:05 来源: 新浪财经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高盛“乌轮”事件发生逾1年后,港交所(00388)上市委员会决定谴责高盛,指其违反《上市规则》要求发行公告及上市交件需准确,为逾10年来首次谴责权证发行人。

  港交所表示,考虑到高盛自事件发生后,主动停发新权证8个月,认为无必要再要求高盛停发权证。

  外聘文件出事 仍须负全责

  港交所表示,虽然认为此属个别事件,且错误源自高盛外聘法律顾问的发行公告及补充上市文件草稿,但高盛职员审阅时未有发现,需为文件的准确负全责。港交所指出,事件“对香港衍生权证市场的声誉及投资者信心可能造成损害”,因而作出谴责,但不涉高盛过往或现任董事及雇员。

  事缘去年3月,高盛发行4只日经指数窝轮,在上市个半月后发现补充上市文件误将计算程序的“除”当作“乘”,令每单位价格相差百倍。于3月31日,其中1只开市仅15分钟便升10倍,高盛即日申请将4轮停牌。

  数星期后,高盛提出回购方案,以“买入价”或“回购价”再加10%溢价进行回购,以高者为准。由于高盛回购方案以修正后的计算程序作为基础,“回购价”均比停牌前价格为低,曾惹部分窝轮持有人不满。最终,88%持有人接受有关回购协议。

  没涉不当行为 毋须停业务

  2000年港交所曾对美林两名前职员进行不当的买卖活动,美林未有履行监督职责,而作出严厉谴责,又暂停美林营运权证业务半年。港交所称,高盛“乌轮”事件没涉不当行为,高盛于过程中表现合作,又推出补救措施并停发新轮,因而未有再暂停权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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