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前董事裁决债项可能达成和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08:07 来源: 新浪财经大凌集团(00211.HK)宣布与前董事张志诚及杨杏仪订立无法律约束力协议,订立有关裁决债项之和解方案,惟强调不一定落实。
今年3月,公司接获证券会呈请之裁决,高院颁令张氏及杨氏不得担任任何香港公司之董事或参与管理,期限十二年;以及须向公司支付8595万元款项,连同每年按复利计算之利息。
大凌集团(00211.HK)宣布与前董事张志诚及杨杏仪订立无法律约束力协议,订立有关裁决债项之和解方案,惟强调不一定落实。
今年3月,公司接获证券会呈请之裁决,高院颁令张氏及杨氏不得担任任何香港公司之董事或参与管理,期限十二年;以及须向公司支付8595万元款项,连同每年按复利计算之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