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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会员应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少杰

  深交所日前联合宁夏、山东、四川证监局,在银川、济南、成都举办了三场以“透明性·理性·适当性”为主题的“会员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培训交流活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出席银川培训时讲话指出,当前,深化适当性管理关系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以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平稳起步,市场参与各方需要增强紧迫感,充分认识到深化适当性管理是提高资本市场运行稳定性的重要基础,是推进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创新措施的必要前提,是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薄弱环节能力的根本保障。

  深交所重申了会员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应积极贯彻落实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加快产品、业务、机制创新,为不同资产规模、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差异化服务,促进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同时,要把握好创新发展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的关系,将适当性管理理念贯穿于产品开发、销售以及交易全过程。一是加强分类管理和指导,有针对性地强化对不同类别客户的自律管理。二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丰富产品工具箱,根据投资者不同情况推荐适当的产品和服务。三是细化制度落实,结合客户群体特点,不断提高风险揭示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针对最高法、最高检近期出台的“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深交所特别强调,证券公司应进一步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信息隔离墙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监督管理,恪守职业道德,防范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行为,忠实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托义务。深交所今后也将在针对会员、投资者、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等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培训活动中加大宣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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