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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房产税逼近揭盅

2011年01月14日 04:14 来源:深圳商报

  □ 刘 伟

  房产税真的要来了。近日,重庆开征房产税已获财政部原则同意,而上海版房产税方案也在坊间沸沸扬扬传播。

  这些消息表明,房产税将以试点形式,在一些城市开征。可以预计,如果试点顺利,各地会积极效仿,房地产税可能几年内在全国铺开。

  重庆、上海不同版本的征税方案,或许可以佐证试点的性质。比如,重庆的征收对象是200平方米以上,或价格高于均价三倍,而上海则可能新老划断,只对新房征收。另外,税率也有所区别,是否实行累进,说法也不一样。

  人们注意到,两个城市的版本里,都没有提到房地产交易现有税费的调整。此前,财政部等曾有表态,称开征房产税的同时,将对现有相关税费进行调整。从媒体发布的信息看,重庆、上海似乎都没有涉及这个话题。如果是这样,等于开征新税,直接增加高端房地产成本。

  对高端房地产开征新税,或者对新购房开征税收,打的都是调控房地产价格的旗号。但短期内能否遏制房价呢?

  以重庆为例,去年该市商品房价格一年内上涨约50%,即便房产税税率达到1.5%,一年的涨幅也足够覆盖30年税收。上海去年房价涨幅为38.9%,区区房产税税率短期内很难遏制投资热情。

  人们曾经设想,开征房产税,可使地方财政获得稳定收入,从而减少对土地收入的依赖。按照上述两市的方案,新税恐怕只是杯水车薪。

  莫尼塔投资公司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重庆高档房产占全部商品房销售6%,销售金额10.4%。而在全国范围,高端房产只占全部地产销售额的4.9%。即便在全国范围内征收,若以0.8%的税率计征,一年只能征收大约38.5亿元人民币,相对于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价款2.7万亿,实在是九牛一毛。如此看,至少在房产税开征的头几年里,地方政府靠卖地过日子的情况,不会明显改变。

  房产税按照价值计征,那么,价值怎么评估?特别是重庆,方案以超过均价三倍的房产作为征收对象。委托权威中介,可能是一个办法。但是,所谓权威中介怎么产生,是否能得到普遍认同,会不会受制于聘用者,可能难免争议。

  考虑土地终将枯竭,地方财政收入始终存在稳定收入来源问题,因此,不排除今后房产税会向所有房产征收。可能的情况是,扣除一定面积后计征。长期看,此税种必须纳入土地使用税费大框架中,剔除重复计征部分,才能相对合理。

  针对重庆等地开征房产税的消息,华远总裁任志强认为,重庆实行的房产税不是完全根据财产权利决定的,而是只针对少数特别消费,所以它可能是昙花一现。任志强所称目前只是针对少数特别消费,实际指投资客或有能力购买高档房的富裕人群,这个没有异议。但是可能昙花一现的说法,不知有何逻辑支持。倒是SOHO总裁潘石屹说了句看似平淡却意味深长的话——房产税正朝我们慢慢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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