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3月07日 07:33 来源:东方早报
陈宁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个税调整的明确意见,得到“两会”委员和代表的热议。全国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北京星牌体育用品公司董事长甘连舫提议向他这种高收入人群多收税,其“对老百姓就放一马”的大胆言论,引起社会各界和网上广泛而强烈的反响。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之中,特别强调了要推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三项措施。其中第二条措施说道:“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
正是这一强调,使得甘连舫不仅有了“放老百姓一马”的善心,也有了“向我”多收税的底气。这种关心中低收入者、多承担税收责任的善心和勇气值得欣赏,也值得推广。但这不能简单作为税收调整的措施,因为降低税收不是民间慈善,可以是一个企业家的个体行为。税法、税制、税种及其相关的税基和税率的任何改革和变化,对国家来说都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如何进行税收的结构性调整,从而达到合理的税收状态,有很多方向和目的,既要对降低国民税负有利,又要对经济发展和增加国民财富有利。两者缺一,都不能形成完整的税负降低效果。
虽然从长期看,降低全民税负是必然的趋势,但这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一连串的事儿。尽管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确能马上看到好处,尤其是对大中城市收入较低的工薪阶层来说,自己的工资假如在免税范围,一个月多收入三五百元,对生活的改善是有直接效果的。但这只是增加国民财富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这是一种先通过个税调整降低税负的紧迫启动。对此,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合理调整分配关系”时有清晰的解释,他说:“这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
可以这么说,个税起征点调整的这个开始,仅仅是降低税负一种较为易行的方式,它是众多国民财富分配关系之中比较简单的选项,但还不能完整形成经济发展良好和国民收入增长的关系,更不是长期化,用以增加国民收入和壮大国民财富的制度程序。道理很简单,增加国民收入和壮大国民财富的根本途径,不能仅仅降低税负(虽然没有它是万万不行的),还要想方设法增加国民收入和拓宽创造财富的途径。
这在总理的报告中有系统的考虑。比如合理调整分配关系这项既长期又紧迫的工作,就有三条措施。第一条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增加基本收入:“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稳步提高职工最低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可以说若是没有收入的稳步提高,谈税收的调整,尤其是谈个税的调整,近乎无米之炊。道理简单,所谓个税,是建立在国民所得基础上的,没有国民所得也就没有了基本的税基,到哪里去谈降低税负呢?
多向富人收税,这也在总理关于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措施的第二条里,位列个税调整之后。这个叙述次序是严谨的,因为只有当国民整体收入稳步提高,谈国民整体的税负下降才有意义。而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降低在前,过高收入调整在后也是统筹考虑。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对过高收入者征收较多的税,并不能保证中低收入者增加收入,而只是以税收的杠杆,平衡和缩小收入的差距。这是政府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应尽的职责,但效果却不是为了增加国民收入、降低国民税负,而是以税收为杠杆,达到保障社会和谐和公平的效果。
而仅从降低税负的角度说,更为系统和结构性的税收调整,范围应该更广。不仅个税要调整,还必须涉及占我国税收比重更大的其他流转税,比如增值税、消费税。在我国降低税负更为直接的效果是降低消费税率,但这项工作也许更艰巨,需要更长期的努力。
(作者系上海独立财经观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