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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住房月支出111元说法误导决策

2011年05月05日 14:54 来源:海峡都市报

  王传涛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显示,居民每月住房支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这引发学者和广大网友的强烈质疑。(见本报今日A40版)

  众多网友惊呼统计数据的官员是从火星来的,是因为它和公众的感受存在巨大差距:一个人生活在城市,仅物业、水电等费用就远不止111元,更遑论租户的房租费以及房奴的房贷了。

  我努力为111元找合适的理由——难道是与农村居民自有住房的0元支出一起搞了个大锅饭?细想,也不对,许多农村青壮年都在城市打工,他们也要租房,即便将农村居民全部纳入统计范围,“住房支出111元”的真实性也存疑。

  只能说,“住房支出111元”是当下统计数据的又一次“选择性失明”。看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长彭志龙是怎么解释的:国民经济核算中居民居住类支出的算法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算法不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包括建房、装修、贷款利率以及房租等,而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居住类支出等于当期发生的房屋维修支出、折旧费、物业管理费之和,略小于CPI的计算范围。

  明白什么意思了吧?统计局理解的“住房支出”仅限于维修、折旧等费用,至于买房、装修、房贷等大宗支出则不在统计之列。统计内容和范围被缩小,得出的结论自然让某些人满意了:居民住房支出不高嘛,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绰绰有余了……

  “选择性失明”得出的数据,固然能起一时的粉饰作用,但它势必让决策部门对居民生活费用支出无法作出正确的把握,从而误导决策。

  生活就像一把刻刀,公众最有切肤之痛,有压力还是生活悠闲,有自己的感受,这是背离科学和真实原则的“美丽数据”掩盖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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