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1日 08:59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郭兵
我国房屋建成后才测绘最终面积。而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房屋测绘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开发商凭此误差可虚增房屋面积。如按测绘误差比的中限1.5%来计算,仅依去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面积和均价粗略推算,消费者就要因此多支付600亿元!(5月10日《中国经济时报》)
开发商会反问:倘若测绘误差不是虚增而是缩水1.5%,岂不说明开发商为此损失了600亿?
谁更有可能在测绘误差中吃亏不难推证。按照相关程序,房子建成后,先要由开发商向房管部门申请房产测绘,房产部门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量。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房产商有可能在提供图纸、数据等相关资料时参杂水分,以影响测绘结果;另一方面更有可能拉拢乃至贿赂测绘人员,从而得出有利于自己的数值。消费者作为分散、弱势的个体,自始至终没有影响改变测绘数值的机会。
更让人无奈的是,这是一种披着“合理合法”外衣的“制度性抢劫”。因为相关法律制度允许,只要开发商将误差控制在3%以内,你就拿他没辙。而实际上,如今的房屋测绘早已进入红外测距仪、现代计算器时代,精准测量毫不费力。3%的“合理”误差,为开发商非法牟利留下了足够空间。
房产测绘领域的制度性漏洞,更体现在监督与问责的缺失上。目前的房产测绘,是在其他所有的建筑环节与监督程序都结束后,才由开发商出钱,聘请房产测绘单位进行的,这使得房产测绘过程和行为,几乎完全不受任何监督。而现实中即便查证房产缩水,法院也只是宣判房产商按实测面积纠偏了事,无论属测绘人员“失误”,还是房产商造假,只要在法定的3%以内,似乎就没有问责的依据。在巨大的弹性空间与诱人利益面前,却对应着几乎空白的监管与问责,问题频发也就毫不奇怪了。 由此看,要消除房产测绘领域的“制度性抢劫”,至少要做好这样几项工作:一要重新审定给出合理的误差范围,在技术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缩小开发商作弊造假的空间;二要尽快将测绘环节纳入相关监督程序,不给相关人员造假的机会;三要加大问责力度,让造假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比如,对开发商加大经济处罚,对测绘单位设置退出机制,一旦查实有作弊行为,则取消其测绘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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