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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保障房既患寡更患不公

2011年06月16日 07:24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今年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十二五”期间共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迈入了“大提速”时代。然而,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如何保障,似乎很成问题。昨天有条新闻至少表明,公众对保障房公平分配的担忧并不是杞人忧天。

  在浙江苍南县,850套本应分给困难群众的限价房,却成了当地县乡一些领导干部的“保障房”。作为温州市首个限价房项目,苍南县专门出台规定:限价房销售对象主要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据悉,目前分配名额已初步确定,接近九成分配给了机关单位的公职人员,有不少乡镇采取了工龄加职位的分房法,于是乡镇领导便拿到了分房名额。

  限价房公然成了领导干部的保障房,而且官职越高,就越容易分到房,令人错愕。之所以说其“公然”,是因为这样的分配决定居然出自于苍南县政府出台的规定。而苍南县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在解释此规定时,居然说“分房有先有后,因为这批房源较少,所以先解决公职人员的(住房),老百姓属于第二批”。而且分配给公职人员“风险可控”。如此解释实在荒唐,保障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分配的主要依据就是家庭年收入和现有住房情况。可苍南县却无视保障房的申购标准,以身份、职位来分房,把普通百姓完全排除在外,这显然违背了保障房的分配原则,其结果也就把保障房变成了领导干部私下 “瓜分”的“福利盛宴”。

  当然苍南县可能感到有点委屈,毕竟公职人员“瓜分”保障房的实例有不少,像福建龙岩经适房15%申购者系公职人员,山西忻州限价房成公务员小区,陕西眉县首个经适房小区成了公务员的福利房,海南海口限价房成为干部的保障房……

  保障房向来僧多粥少。去年全国销售商品住房9.3亿平方米,折合约900万套,而去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总共才580万套,并且还没有全部完成。即便今年提出了1000万套的任务,在总量上首次超过商品房,但其一,任务能否按期完成尚是疑问,新华社之前的报道即说,一些城市开工率还不到三成;其二,即使按期完成,1000万套也不能满足公众的需要,与新加坡超过八成以上的居民住在政府组建的公屋、香港近一半人住在保障房的现状相比,更显不足。

  中国有句古语:“不患寡而患不均”。保障房不但在总量上“患寡”,在分配上更“患不公”。“让领导干部先分房”、“表哥表妹住保障房”、“富二代成功申领保障房” ……一系列事实在考验着保障房的公平分配。作为一种福利,保障房本应针对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无论身份,无论职位,只要符合条件皆可申请,公职人员自然也有申请的权利,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只为公职人员量身定制。

  住建部近日要求,各地保障房建设任务必须在11月末以前全面开工。“开工令”下了,可是倘若建好的保障房一如苍南“让领导干部先分房”那样,最终异化成为公职人员的福利房,再多的保障房也起不到“保障”作用。领导干部瓜分保障房,说小了是“特权自肥”,说大了则是在瓜分政府公信力,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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