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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宁远:三公经费公开能否有制度化要求

2011年07月18日 09:40 来源:东方早报

  陈宁远 

  截至7月15日,自国务院于5月4日开会,要求中央部门公开2010年度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俗称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地方比照中央公开经费的活动已过去70多天了,中央98个部门有24个公开了三公经费,此前,有些地方也有相关信息披露。

  本来,这次公开三公经费,从任何角度说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迄今为止所有的公开又都不特别让人满意。问题出在哪里呢?泛泛批评说这些部门反应慢,或者说公开过于简单,好像也是很恰当的,且比较符合目前的状况。

  比如,公开速度慢的确是事实。除了科技部在4月14日先做了一个被称为太简单只有一句话的公开之外(随后在7月15日又按照审计署的格式做了补充公开),其他各部委来得都比较慢一点。

  这慢,的确没有道理。因为这些靠财政预算吃饭的中央机关,其三公经费的来源应该说是单一的,都是财政拨款(若不是财政拨款而有别的来源,建议审计署要配合纪委好好查查),支付起来,内部也应该有基本的财务管理。就是说,这些收支都应有账可查,不需要召集拿钱或花钱的当事人逐日回忆,然后再汇总,这说明,拖实在是没有道理。

  有好事者为这个“拖”字找理由:官场有某种比较的心理作祟,任何一个部门都要看看别的部门是怎么做的,别人公开了,自己没有公开,肯定不好办;别人都没有公开,你却公开,不是找骂吗?但这倒未必是怕网上的纳税人骂,而是怕别的部门骂。最为棘手的是,你公开这里多了或那里少了,大家都是机关,以后财政款项怎么分配?这也是个问题。因为都是为工作花钱,钱多钱少的均衡,岂是一个部门公开就能一碗水端平的?

  后来到几个可能的收支大户都公开了,整体上公开的速度就快了。

  即使如此,目前公开的内容也是很简单的,无非是一个汇总表和一个情况说明,离中国预算要求的四条,即“类、款、项、目”,还比较遥远。还是那句话,这就是一个把自家账本拿出来晒的过程,而且不是全账目,最多就是一个细分账本的封面。对审计署这种专职管理财务收支审计的职能部门来说,其驾轻就熟的专业能力应超过其他部门。眼下,其公开的三公经费支出内容,获舆论好评为模范样板,原本不是奇怪事。

  但假如要是简单地将“慢”和“不透明”总结为中国三公经费公开的要害,是否就真的恰当呢?答案可能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

  此次三公经费的公开虽于法有依,但更像是国务院三令五申的结果,而不像是公共财政预算和决算的依法公布。假设依法公布三公经费,那么公务员的工资既然是公共财政支出,是否应该公布?当然,作为一项次优选择,先公开沉疴已久、民意对之极度不满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也未尝不可。但此次三公经费的公开,先从中央本级的总数公布起,然后再到各机关,次序是有瑕疵的。中央本级公布时的决定就比较突然,事前又没有约定各机关今年何时公布,来年又当如何。

  假使说今年三公经费的公开真是一个重大的历史突破,应该事前就公布各部委公开的时间和公开的方式;更应该有人提出独立的第三方意见。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已经完全制度化,即使这些公司有百般不是,哪怕冒着违法的风险故意做假年报,也都会在固定时间里,以固定格式对外发布,并且在股东大会上作相应的问答,还随时欢迎投资人去抽查。

  当然,三公经费公开或者财政公开,和上市公司信息公开,两者不能完全类比,比如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格式方面,可能就有所不同。但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附加条件,比如需要保密的当然可以不说。但就信息公开所履行的程序(如固定的公开时间和格式,要有第三方评估意见,要能抽查,当事人要答疑等)而言,它们不可能有什么区别。当然,做到这一点恐怕需要一定的时间。

  总之,中国三公经费今年首度公开,当然是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但要想在突破重围之后做好它,恐怕也不是容易事,还要求国人有极大耐心。

  (作者系上海独立财经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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