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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捐款迟到根源何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9 04:17 来源: 新京报

  ■ 议论风生

  7月6日,有媒体报道了龙岩永定县一个名叫苏田田的女孩因患怪病导致肚子隆大无力治疗的消息,各界人士纷纷解囊,募捐到5万余元并转到永定县红十字会专账上,请该会代为转交。但直到7月11日女孩辞世,当地红十字会仍未将善款付给苏田田家。直到8月16日,在媒体的批评下,永定县红十字会才通知苏家签收捐款。

  此时此刻,不管是迟到的5万余元捐款,还是永定县红十字会的道歉,对苏家来说已失去了意义,犹如雨后送伞,不仅无助救人,甚至有揭伤疤的反向效应。

  永定县红十字会此前解释说,捐款迟到,是因当时县里正在换届,卫生局长没到位,无人签字就不能转款。

  先不说这个理由的真伪,仅从该会在媒体监督后迅速拨付了款项,就可见这件事原本可以“特事特办”,不是不能为,而是不愿为。

  对这笔捐款,当地红十字会只是基于公益慈善组织的机构作用,而承担转交的义务,这笔钱的所有权本为苏田田所有。如果苏家有证据证明由于这笔捐款的迟到而耽误了孩子的治疗,完全可以提出赔偿。

  更大的问题在于,这个悲剧,反映出当前公益慈善事业的很多不合理制度。如果这些制度不改正,不仅会严重阻滞公益慈善事业的进程,而且会直接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利。

  根据《红十字会法》的规定,各级红十字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救助团体,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地方政府和它的关系并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支持、自助和监督关系。也就是说,卫生局长审批红十字会的款项支付,本身就是非法的制度安排。这种局面,深刻地反映了当前很多非政府组织(NGO)行政化的特征。

  NGO的行政化存在很多弊端,如组织结构臃肿、效率低下、公民参与度降低、廉洁性下降等,所有这些弊端,既削弱NGO的募款能力,又降低其行动能力,还减少其社会服务的功能。最终受损的,一是应当受到帮助的公民和机构,二是公民社会的发展进程。

  永定县的这个案例,加剧了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危机。红十字会和有关政府机构当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对政府来说,退出对NGO的严格管制模式,是当务之急;对红十字会来说,重新认识自己的性质和定位,以真正服务于社会的公益精神做好工作,才是正道。

  □陈杰人(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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