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五忧河南宋基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09:37 来源: 财新《新世纪》

  金锦萍

  任何一家基金会若想持续不断地致力于其创立时的慈善宗旨,都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来源。河南宋庆龄基金会(下称河南宋基会)的财务状况肯定让绝大多数基金会艳羡不已,因该基金会已经无需依赖社会捐赠。但是河南宋基会的发展模式还是让公众感到隐约的不安和担忧。忧从何来?

  一者担忧慈善组织属性模糊。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基金会是依法成立的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这意味着基金会需以慈善公益为己任,主要职责是从事其章程所定的宗旨范围之内的业务活动。尽管目前基金会管理条例没有限制基金会基于增值保值目的开展商业活动,但基金会开展商业活动不能削弱其慈善宗旨,不能模糊其慈善目的。河南宋基会将过多精力投入营利性活动,已使公众对其组织特性发生误认,不由人心生疑团:这还是一家基金会吗?还是一家非营利法人吗?

  为防止基金会从事商业活动模糊其性质和宗旨,有些国家法律禁止基金会从事与其宗旨无关的商业活动,或者限制基金会直接投资经营企业,除非是与其业务范围和公益项目直接相关的企业。如美国的法律尽管不禁止基金会从事与其宗旨无关的商业活动,但是会限制基金会收入中来自商业活动的比例,一旦超过法定比例就会导致基金会丧失免税资格。

  二者担忧公益商业混为一体,公益沦为商业的“嫁衣”。“公益医保”计划中的“捐赠者”实质上是投保者,捐赠与利益捆绑。而河南宋基会以“无息(或者低息)贷款+公益捐赠”的形式向企业放贷,获得贷款的企业在偿还本金利息(如果有利息约定的话)之余,尚需向宋基会进行捐赠。这种借贷活动必须喊停。暂且不论基金会是否可以从事借贷业务,这一操作表明基金会在遵守商业规则方面存在行为不端。基金会是人性之美的载体,不仅因其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更为关键的是其自身品行也要成为遵纪守法和遵循公序良俗的典范。甚至后者的意义更为隽永,因为基金会本身还承担着启迪心灵、升华价值、引领风气之职责。

  三者担忧商业活动的风险危及基金会的资产。天下没有绝对安全的投资,任何商业投资都存在风险。基金会不应涉足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如提供担保、投资期货和期权、借款给非金融机构等等。河南宋基会涉足商业领域极为广泛,甚至进行房地产和商业借贷等高风险商业活动。我国立法目前既无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的规范和限制,若基金会内部再不设置必要的风险内控机制,投资失败很难避免。一旦投资失败,埋单的貌似基金会,实为社会公众。

  四者担忧商业利益去向不清。如何确保基金会涉足的交易活动有利于基金会,而非交易对方?又如何确保本应属于基金会的收益未被私人化?河南宋基会在商业活动中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由于中国现行法律缺乏基金会关联交易的程序和实体规定,导致这些交易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也就无从判断交易本身是否公允。

  五者担忧公募基金会特性不再。公募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源于公众捐赠,公募资格是很多不具备此资格的慈善组织梦寐以求的。公募基金会的公信力是生存之本,无公信力就无善款捐赠。因此公募基金会的信息公开、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公共性程度,都与非公募基金会有较大区别。作为公募基金会,河南宋基会早已名不副实。一个公募基金会无需通过公募活动就能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折射中国现有规定对基金会公募和非公募区分标准的缺陷所在,立法对此应予以关注并作出及时回应。

  诚然,河南宋基会从事商业活动本身并不违法,因为笼统而模糊的法律规则为基金会在商海中冲锋陷阵预留了极为宽泛的自由空间。所以河南宋基会自信满满地说:“不管外界有何争议,我们坚信我们的做法是正确的。”但在完整回答公众的上述疑问之前,这份自信似乎还缺乏必要的根据和实力。

  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