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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改革共识唯一前提:让每个人的权利平等起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8 10:41 来源: 《商界》杂志

  □特约撰稿/王炼利,独立学者、评论员

  改革若“一国多制”,何来“改革共识”?

  我的看法,“培育改革共识”的提法不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改革是成功的,这是共识。当时农民的钱袋都鼓了起来,这是达成共识的基础。而以后,几乎每一项改革都不再有“共识”。因为改革的结果是大部分人的钱袋瘪了,其中一大部分人还成了欠债的,每月需要还沉重的债务,偿还沉重债务的时间长达十几年、二十几年。

  而对于制定改革制度和方案的及“操作改革”的这一社会层次,由于针对他们使用的改革方案、改革政策与基层人群不一样,他们的确从住房改革、医疗改革及其他改革中得到了好处。

  近几年国家每年会公布“住房保障支出”的数据,数据一年比一年可观。但是,你知道国家的“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在保障谁的住房利益吗?“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保障性住房支出”项,是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但“住房保障支出”中还有一笔“住房改革支出”,那就仅仅与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住房改革”有关了。

  在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后,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工还继续享受国家财政拨款的住房福利!他们不但继续享受着“单位分房”,还能通过“助补”住房公积金、住房标准不“达标”的享受“未达标补贴”、租房的享受“房租提高补贴”等方式,享受着比“福利分房”时更为优厚的福利待遇!

  显然,住房改革制度执行的是“一国多制”。有身份的“体制内”在享受改革成果,基层社会成员去承受改革代价。医疗制度的改革也是同样——制订医疗制度改革方案的和具体“操作改革”的总是将利益天平往自己这边倾斜。

  2007年6月,中纪委让全国干部们就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情“说清楚”,上海市纪委就让黄浦区一楼盘住户中数十位享受了“折扣房”的处级以下干部带头到纪委“说清楚”。不料这些“低级别干部”开了个业主会,最后决定集体抗拒“说清楚”,理由是高级别的领导及家属“炒房、炒地”并未“带头说清楚”。

  杨海鹏曾在《上海多名官员被曝低价购房,差价高达数百万元》一文中曝光:“上海市曾经由组织部门对2000多名市属干部购房情况进行摸底,先以购房价格与市场价格‘差价50万元’为起点,后发现工作量过大,调高为‘差价100万元’。知情者介绍,拥有八九套住房的干部比比皆是,这尚不包括以非近亲属名义持有或由其他人代持的房产。摸底同时不了了之。”

  如果对一个个具体的改革项都不可能有共识,笼统谈“改革共识”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无论是肯定改革还是对改革质疑,都是中国社会各阶层对改革的感同身受。具体的改革如果都像八十年代农村改革那样,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并且实现利益的时间就在当下,就在眼前,人们怎么会不拥护改革?而现在是描上几笔“改革远景”供人们去望梅止渴,却不去着手改变造成“改革窘境”的原因——制订的改革制度和改革方案竟然是“一国多制”。

  要想达成改革共识吗?那就不能让改革方案政出多门,那就不能允许改革方案的“一国多制”。

  政改——达成“改革共识”的必由之路

  凡涉及利益的改革,没有一样“不政治”。譬如一个国家的职工因为就业在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就可以在房租提高时享受提租补贴,就可以在住房面积不达标时享受标准未达标的补贴,就可以享受公积金“助补”,而中国的大部分城镇就业人员连最低标准的住房保障都没有,这难道还不涉及政治?来自基层的最广大的中国人对改革的感同身受难道不也是一种“政治共识”?那正是来自利益受损者的“政治共识”。

  改革政治体制,就是要让政府和官员受到有效的监督。所以,不用一提“政治体制改革”就马上联想到“三权分立”。不允许改革方案政出多门、不允许涉及全民利益的改革搞“一国多制”,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既共同享受改革成果,也共同承担改革的代价,这在当前是最大的政治。

  “改革中的问题”正是由那些拥有改革主动权的人们一手制造出来的。他们视而不见在改革中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视而不见这个庞大群体利益受损的事实,“关于由自己得利产生的恶果,他们保持沉默”(亚当·斯密语),这正说明在当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任何改革,都牵涉到资源的重新配置。由于中国全部资源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这场改革,民间始终没有主动权,因为民间没有资源——即使私有经济得到了大发展,也不意味着民间就有了所有权归属清晰的资源。于是,国家力量成了主导改革的唯一力量。而具体操作改革的人由国家力量赋权也就顺利成章。

  改革是国家行为,而中国历来的国家行为是不受监督的,因此改革也是在不受监督下进行。这样,我们就可以发现中国改革的两大特点:1,有着集中力量办一切事情的方便;2,不受任何监督。

  这两个特点决定,中国的改革一旦进入角色——涉及到利益层面的改革,一定会出大问题。中国的确走出了计划经济时代,但没有走进真正的市场经济,而是走进了怪诞的“计划市场”时代。一切涉及到资源重新配置的改革都是在“计划市场”中进行。而在“计划市场”中进行资源配置的改革,只能听从权势;并且,只要政治体制不改革,中国的改革也就只能改到“计划市场”为止。

  “计划市场”与“计划经济”的区别在哪里?

  “计划市场”是中央政府官员和地方政府官员分散掌握着对国家资源的控制权、支配权,“计划市场”不排斥市场、需要市场,控制权和支配权能通过“计划市场”交易出权力的最大化。“计划市场”直接从“计划经济”延续而来,承继了计划经济时期对社会最重要资源和对主要经济活动部门的高度垄断,不过这种垄断不再以“国家”的名义出现,垄断权在已经掌有权力的群体中约定俗成地分配。

  “计划市场”也是改革的结果,是对国有资源重新配置的结果。但“计划市场”是深化改革的阻力,现在改革深入不下去,就是因为有“计划市场”存在。

  真心要将改革深入进行下去,就一定要打破“计划市场”的桎梏,就一定要打破由官员分散掌握着对国有资源的控制权、支配权的局面,就一定要让资源调配由市场说了算,就一定要让大部分资源分散到广阔的民间。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实现。

  改革到了今天,必须指出:现今谈“深化改革”,往往只是一种“话语惯性”,并没有真正认识“深化”的含义。而我认为,“深化改革”的最终目标方向,就是要彰显人的权利和人的尊严,使改革人性化、人道化。改革人性化人道化了,大拆迁不可能发生,医院和路人见死不救的情况不可能发生,付不起学费父母上吊服毒不可能发生,将工厂当成跳楼比赛的赛场不可能发生。

  改革的最值得肯定之处,是改革带来了自由。有了自由之身才能自由地创造财富,有了自由之身才可以理直气壮要求拥有财产权利,有了财产权利,就不会甘心自己只能被动接受别人制订的总是让自己吃亏的“改革方案”,就自然而然会坚持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为让自己的利益能体现在改革方案中而奋斗。

  一个能为全体消费者提供“选择”的社会,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就是一个人性的社会。这就是今天的改革需要达成的目标。要让每个人都能相信:改革中能实现自己的利益,改革就会有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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