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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进场费过高成物价高企重要因素

2011年05月14日 03:30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很多中国制造的商品,在国外市场相当便宜,但中国的消费者却享受不到这样的价格,这是为什么?央视财经频道记者调查发现,进场费———这个中国式的“商业怪胎”成为物价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因素。进场费一方面不断侵占生产商的合理利润,另一方面又大肆盘剥消费者的腰包,它的危害已不容忽视。

  一包锅巴3元 超市赚走1.2元

  超市除了“前台毛利”,还有通过进场费、返点等各种方式从供货商的手中赚取的“后台毛利”。

  一袋锅巴,在超市售价3元,经销商告诉记者,这袋锅巴的出厂价只有1块2,经销商运输经销拿走了6毛,超市赚走剩下的1块2。那么超市凭什么赚那么多钱?

  刘雪松是北京一家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已有10年。他说:“我进货的价格是1.2元(一袋),我给物美超市的价格是2.55元,物美超市大概要卖到3块钱。”

  提供给超市的价格比出厂价贵了两倍多,刘雪松向记者解释,表面上看来,超市以2.55元买进锅巴,以3元零售价卖出,似乎只赚了4毛五分钱,但其实,这只是超市的“前台毛利”,还有一部分被称为“后台毛利”的利润,就是超市通过进场费、返点等各种方式从供货商的手中赚钱。

  刘雪松说:“我到结算的时候根据合同的费用再给超市30%倒扣的费用,那2.55元×30%,再剩下的就是结算价格1.8元。1.8元到3元之间的都是物美赚取的利润。”

  刘雪松介绍,各个超市收取的进场费名目繁多,包括开户费、节庆费、新店开张费、老店装修费、新品费、条码费、合同续签费、海报费、堆头费、信息共享费、促销员管理费、咨询费、促销服务费等十几种,由于卖场收的各种费用太高,从2010年开始,他已经停止与超市合作。在2009年的合同中,超市不仅规定了12%的扣点,还给他们企业规定了260万销售任务。

  刘繁平是另外一家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也有十年了。刘繁平说,跟超市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因收费太高,从2007年开始,他就退出了,“2005年合作时返佣是16%,我们还是有钱挣的,但是做了两年后,涨到17.5%。”家乐福的合同返点数几乎每年都要涨两个点。

  “两年多时间,一共销售三百万,给它交的费用有90多万,差不多100万,费用占到销售收入30%多,我们的毛利只有30%多。那就是赔钱,所以我们就没法做了。”刘繁平说。

  同一商品 超市加价40%

  据专业人员测评,有的超市费用达到了40%~45%。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卖给消费者。

  为了进一步了解进场费情况,央视记者以经销商的身份对几家超市进行了暗访。

  在物美超市的总部,一位采购人员告诉记者,要想进入卖场,门槛很高。“现在美廉美和物美合并之后是两边开户,一边四十万。现在是做美廉美就要做物美。比如一件新产品,在一边开户是四万,两边同时开户是八万。”返点费一般在15%~18%之间。

  许多供应商告诉记者,面对如此高昂的进场费,他们没有利润空间进行消化,只能转移到商品价格上。在北京锦绣大地批发市场,记者对六种干果的价格进行了调查,发现某种品牌每100克杏仁4.8元,腰果7元,开口松子7.2元,生核桃仁6.6元,葡萄干1.2元,开心果6.6元。在北京的一家物美大卖场,发现同一品牌同样产品的价格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每100g杏仁变成了15.9元,腰果变成14.2元,开口松子变成25.8元,生核桃仁变成19元,葡萄干变成3.29元,开心果变成17元。六种产品平均下来,超市价格是批发市场价格的2.85倍。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节平台副主任姚文华告诉记者,他们在行业中进行了测评,有的超市费用达到了40%~45%。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加在卖给消费者的商品里头。

  超市收取进场费的现象合理吗?专家告诉记者,从目前全球主要的消费市场来看,收取进场费,几乎是中国独有的商业零售模式,可以说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式“商业怪胎”。

  进场费这个中国式“商业怪胎”究竟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专家们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家乐福开始进入中国,也带来了一套它在发展中国家的扩张模式,通过向供货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的方式,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了低成本的快速扩张。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介绍说:“家乐福积累了一整套这种零售商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扩的经验。家乐福这种经验归根到底就是一种低成本的扩张,这种低成本扩张战略当中,我觉得它的核心就是收取各种入场费。”据央视、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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