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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城未披露重大担保事项遭深交所处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6 17:54 来源: 全景网络

  全景网9月6日讯  深交所周二公告称,因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ST金城,000820.SZ)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行为,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

  深交所查明,*ST金城于2002年前为原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集团”)向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的多笔贷款提供担保,*ST金城直至2010年6月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后才予以公告。根据判决,*ST金城担保责任涉及金额15687万元,占200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

  根据相关规则,深交所决定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ST金城时任董事柏丹(董事长兼总经理)、才锦有、陈有和、冯德权、高成军、胡守文、计金城(兼财务处长)、教富伟、金铭、李明久、梅玉辉、聂震宇、盛剑辉、宋永生、王成金、吴希曾、尹德良、袁小星、朱志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金城因2008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今年4月28日被暂停上市。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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