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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高企资质变脸术 复审时难获通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6 10:01 来源: 大众证券报

  近期《大众证券报》连续报道星星科技(300256)员工社保“无欠费证明”名不副实,不过公司被爆出“名不副实”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星星科技于2009年12月25日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在2009年到2011年这三年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然而各项数据显示,该公司并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而星星科技招股书披露,截至2010年,星星科技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共计670人,占全部员工总数2240人的29.91%。而这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还包括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营销人员等,若剔除这部分人数,公司拥有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更是无法达到高企认定标准。因而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头衔同样被指名不副实。

  对此情况,记者采访了该公司董秘王颖超,他表示:“高企的认定,一经认定就是三年嘛!我们最后招股书披露的是2010年年底的员工人数,但是在当时认定的时候,科技厅没有说我们达不到这个条件。”

  让人费解的是,星星科技在2009年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高企认定后,公司近年来的各项数据反而却与“高企认定标准”越走越远。王颖超告诉记者:“公司在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审核的时候,我们是达到这个标准的。而我们这两年业务和人数都是在扩张的时候,达不到标准也是正常的。”

  需要提及的是,星星科技在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所带来的利益十分显著。该公司在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下,公司2009年和2010年均能获得税前利润10%的税收优惠,以星星科技母公司2009年和2010年税前利润金额3197.21万元和6153.65万元计算,仅此一项即为该公司“赚取”了319.72万元和615.37万元的税收优惠收益,分别占2009年和2010年税后利润的11.57%、11.36%。

  根据目前的各项数据情况,星星科技与高企认定标准有一定差距。那么,未来在高企资格复审时还能否获得通过呢?对此,王颖超回答:“我们只能是努力了!”

  记者  张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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