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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佰制药少缴税款567万元 公司称纯属技术细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3 02:17 来源: 证券日报

  中国资本证券网 张宏

  10月12日,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测公告(第二十一号),指出在大部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的同时,也仍有部分企业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不到位,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就提到了贵州益佰制药(微博)股份有限公司(600594.SH,以下简称“益佰制药”),指出其存在未有效执行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益佰制药董秘办对此表示,问题其实并不严重,只是因为公司的统计口径与财政部的要求不一致,纯属技术细节问题。

  而对于益佰制药无依据预提监测费,公司董秘办回应称,是由于公司与财政部的理解不一致造成的。公司的做法并不违规,也不存在任何实际的影响。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将产品监测费纳入成本核算中,将稀释公司盈利能力,一般说来,产品的售后服务也很难归入产品成本中。

  会计违规为统计口径问题?

  在财政部公告中,益佰制药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公司存在资产不实55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5502万元,成本费用不实4214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567万元。其中:该公司将2008年销售收入1416万元推迟计入2009年,将2009年销售收入1730万元推迟计入2010年;2009年无依据预提产品监测费8481万元,并从中违规列支市场费用、应急费等支出。

  分析人士指出,益佰制药少缴税款的行为是挑战监管机构权威,公然逃税的行为,应当严厉处罚。

  据了解,益佰制药这次涉及的问题包含22个小问题,大多比较零碎。从财政部公布的信息来看,公司在数据的汇总与归纳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不过,公司董秘办对此解释为,问题其实并不严重,公司并不存在故意隐瞒事实、刻意扭曲经营状况的用心,而只是因为公司的统计口径与财政部的要求不一致,纯属技术细节问题,对公司的实际利润、经营状况等并无影响。比如,公司将2008年的销售收入推迟计入2009年,而又将2009年的计入到2010年,这都只是因为公司的统计与财政部的要求之间存在时间差问题,实际收入并没有变化。事后,公司按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也获得了财政部的认可。

  公司的这种解释且不论能否说得过去,就其统计口径与财政部的要求不一致,本身似乎也说明了问题。财政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却曝光出公司的数据不符要求,只能说明益佰制药的技术统计不规范。

  而一家上市公司,公司披露的数据信息不可靠的话,投资者所获得的信息就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很容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有投资者甚至表示,提供不可靠的经营数据,还不如不提供任何数据,投资者同样都蒙在鼓里,而且更容易失去警惕。

  无依据预提产品监测费

  在财政部曝光的问题中,益佰制药无依据预提产品监测费8481万元,并从中违规列支市场费用、应急费等支出。

  对于这个问题,公司董秘办回应称,这也是由于公司与财政部的理解不一致。公司认为由于药品行业的特殊性,涉及到公众的安全,必须实时对可能存在的不良品进行监测,销售人员对这些不良品进行跟踪,实际上仍然属于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跟踪,因此应该纳入生产成本计算中。但财政部则指出,公司这种做法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因此只能纳入销售费用中列支。

  虽然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整改了,但公司董秘办依然表示,公司的做法并不违规,也不存在任何实际的影响。其实,益佰制药对于市场费有着明确的开支明细,其中2009年的市场费是12000万元,2010年是12600万元,2011年上半年显示的是14960万元。2011年上半年市场费的激增,公司解释道,这是由于已将监测费一部分纳入市场费中,而在此前公司一直将监测费算入应付款中,作为成本进行核算。

  对于益佰制药的这种做法,业内人士也表示有些费解。将产品监测费纳入成本核算中,将加重公司的成本代价,摊薄公司的利润率,稀释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且,一般说来,产品的售后服务也很难归入产品成本中。

  实际上,就公司的纳税要求来看,“应税所得额=当年收入总额-当年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在这个公式中,成本与费用二者之间的模糊计算并不会对公司的应缴税额产生实质影响。但是,我国的所得税法规也规定,“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符合税法规定的当年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因此也称为“法定扣除项目金额”,而这与“当年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不是同一个概念。因此,有关人士表示,益佰制药的行为就可能存在钻法律空子的嫌疑,而这或许也是财政部指出益佰制药的做法没有相关依据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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