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数亿投资成公开秘密 迟到公告引质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02:21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李智
9月底以来,一则关于三特索道(002159,收盘价16.70元)签订8.5亿元旅游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消息就在坊间流传。种种迹象表明,这一传言并非子虚乌有,因为包括贵州《铜仁日报》等媒体都对这笔投资作了详细报道,让这个没有公告的消息成为了公开的秘密。在沉默一个多月之后,三特索道今日终于公布了《关于合作开发贵州铜仁地区旅游资源有关问题的说明公告》。
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明确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迟来的说明公告
三特索道今日公告称,2011年9月28日,公司与铜仁地方政府及旅游景区管理当局等有关方面签订了有关项目的合作开发意向性合同或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投资约5亿元开发“太平河国际休闲度假区项目”,1.2亿元开发“九龙洞风景区”,另外还将投资开发“梵净山西线索道”。
三特索道在公告中也提到,9月29日贵州《铜仁日报》及梵净山新闻网登载了 《我区与三特索道集团签约8.5亿元旅游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新闻。之后,《贵州日报》及其他网站相继报道或转发了相关内容,正是涉及签约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线索道、太平河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九龙洞风景区三大投资总规模8.5亿元的项目。
公司解释引质疑
实际上,对于上述意向性协议,三特索道曾经在11月11日披露的公告中简单提及,称与铜仁地区江口县人民政府达成了开发贵州太平河休闲度假旅游区的合作意向,但是并未披露具体的投资金额等问题。
三特索道在9月底签订的相关意向性协议,并在部分媒体公开报道后,为何没有立刻披露公告?对此,公司在今日发布的公告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仅表示已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开发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是否投资、何时投资、投资规模大小尚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最终确定。同时公司称,公司会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项目投资的决议。
但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而重大事件就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另外,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如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因此,面对三特索道的解释,不少投资者感到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