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保荐+直投搭末班车 金石追加承诺或成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2 01:1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杨勇
由中信证券保荐的桑夏股份和海思科药业IPO将于12月14日同日上会,而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的身影也同时出现在两家拟上市公司股东名单之中。由此,中信证券将可能通过搭上“保荐+直投”末班车,获取不菲收益。
金石投资进入桑夏股份是在2010年,当年9月9日,桑夏太阳能股东大会同意金石投资以现金558.98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91万元。截至招股书公布日,金石投资持有公司291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51%。
同在2010年,当年11月22日,海思科药业股东大会议决同意金石投资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2000万元认缴海思科药业16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是年12月24日,海思科药业以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共1.654亿元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6亿元。截至招股书发布日,金石投资持有海思科药业295.2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82%。
资料显示,金石投资成立于2007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为46亿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金石投资是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若两单IPO成功过会,一年前的入股将让金石投资和中信证券获取不菲的收益。按深市主板20倍市盈率计算,海思科药业2010年每股收益0.87元,发行摊薄后每股收益0.78元,金石投资所持股份对应的市值为4621.8万元;桑夏股份2010年每股收益0.47元,发行摊薄后每股收益0.35元,金石投资所持股份对应的市值为2051.6万元。对比当初的入股成本2558.98万元,两笔投资一年的回报为4114.42万元,回报率160.78%。
实际上,中信证券的这两单“保荐+直投”项目赶上了政策的末班车,因为证监会今年7月8日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第二条第九款明确指出:“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尽管同样于2010年下半年入股,但金石投资对两公司承诺的禁售期却不尽相同。在桑夏股份招股书中,金石投资承诺:“自桑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桑夏股份的股份,也不由桑夏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海思科药业招股书中,金石投资则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还进一步承诺,“若公司在2011年12月8日(含该日)前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则自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且金石投资在前述承诺基础上补充承诺,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
不过,记者查阅证监会网站的公告信息,海思科药业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索引号为40000895X/2011-07495,发文日期为2011年12月9日。这或许意味着,金石投资追加的“进一步承诺”或已变成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