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啤董事违规买卖股票获利640元上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5 21:37 来源: 21世纪网核心提示:重啤称,龚治荣已经主动将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交易的违规收益640元上缴公司。
21世纪网讯 重庆啤酒1月5日晚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龚治荣先生股票账户于2011年10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票800股,均价为61.65元/股,并于2011年10月25日以均价为62.45元/股卖出。
上述买卖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并且重啤于2011年10月27日披露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此买卖行为也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相关规定。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重啤称,龚治荣已经主动将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交易的违规收益640元上缴公司。(21世纪网董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