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生化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恢复上市难度加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3 03:07 来源: 证券日报分析师指出,公司管理层治理结构存在问题,会使得机构和投资者在投资时审慎对待
■本报记者 夏 芳
针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多数以公开谴责和处罚来对其作出相应的惩罚。尽管近年来,屡有上市公司高管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但违规行为依然屡禁不绝。
2月1日,深交所针对S*ST(000403.SZ)生化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做出公开谴责。根据深交所公告称,由于召开股东大会、担保等承诺未履行,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跃进、公司控股股东振兴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史珉志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日信证券高级分析师吴煊看来,上市公司遭遇监管部门的谴责和处罚,说明了这家上市公司在诚信方面做得比较差,而对于不诚信的上市公司,企业存在的风险也会较高。
多次违规均未改正
根据公告显示,2011年6月S*ST生化股东大会上所有议案均被否决,7月份,深交所约见S*ST生化相关负责人,要求S*ST生化就2010年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和因担保损失向控股股东行使追偿权分别形成议案,并履行相应决议程序;9月8日,深交所向S*ST生化发出监管函,要求其严格履行承诺,尽快召开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但截至目前,S*ST生化仍未履行上述承诺。
最终,在约谈和发函未果的情况,深交所对其做出了公开谴责。另外,深交所公告称,S*ST生化控股股东振兴集团及当事人存在多起违规行为。
2009年4月,S*ST生化与振兴集团分别签署了两份担保协议,约定由振兴集团承接S*ST生化对昆明白马制药和上海维科生物制药的银行债务提供担保。其中,昆明白马制药银行债务为12038万元及利息,上海维科生物制药为20400万元及利息。协议中约定,如因被担保两公司对S*ST生化造成损失的,由振兴集团负责赔偿。
但截至目前,S*ST 生化对昆明白马和上海维科的担保责任仍未解除,振兴集团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其承接担保的承诺。2011 年1 月,由于振兴集团未能承接S*ST 生化对上海唯科的担保,S*ST 生化所持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0.42%的股权(该部分股权的账面价值为8400.65 万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6500 万元的价格拍卖。振兴集团至今仍未按照协议约定赔偿S*ST 生化的担保损失。
基于上述原因,深交所给予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跃进、公司控股股东振兴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史珉志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游走在恢复上市边缘
根据资料显示,S*ST生化因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公司自2008年5月9日被深交所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申请后,便一直在恢复上市的道路上奔走。而根据该公司进展公告显示,督促振兴集团承接公司对昆明白马3250万元担保、完成电厂资产剥离是公司目前恢复上市工作的重点。然而,对于这样一家渴望恢复上市的公司来说,在关键问题上受到深交所的公开其中,这对于其未来恢复上市会否有影响呢?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日信证券高级分析师吴煊表示,“遭遇公开谴责,不会成为影响其恢复上市的主要因素,但是会增加其恢复上市的难度”。
“S*ST生化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对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要求都置之不理,说明这家公司在管理层治理结构方面存在问题,管理层在执行效率上和态度上不端正,这样也会影响机构和投资者对其投资上会更加的审慎”,吴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