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定增修订尚未获准 再签10.8亿巨额协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1 03:01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记者 陈旭 ○编辑 全泽源
东方园林今日公告,其于3月20日与辽宁省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辽宁省东港市城市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10.8亿元。这是今年东方园林获得的第三笔大单,此前两笔大单分别为6.4亿元和5亿元。
据公告,框架协议的施工内容包含辽宁省东港市的大东沟项目、滨海广场项目和二道沟公园项目共三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大东沟北至大兴闸、红旗闸,南至白云闸的河道清淤工程、驳岸工程、园林工程等,以及滨海广场景观工程和二道沟公园景观工程。
东方园林在公告中称,上述三个项目景观绿化投资总计约为10.8亿元,其中大东沟项目约4.3亿元、滨海广场项目约2亿元,二道沟公园项目约4.5亿元。框架协议总金额10.8亿元占东方园林201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4.54亿元的74.28%。该工程建设期暂定2012年至2014年,具体开竣工时间尚需在景观工程合同中明确。
东方园林一直是市场上知名的“大单专业户”。2012年以来,东方园林已先后签订了三笔大单,分别是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签署的《奥体中心及36条道路绿地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6.4亿元;与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开封市黑岗口调蓄水库园林景观BT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5亿元和此次于3月20日签订的框架协议。三个协议金额总计22.2亿元,为东方园林201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2.68%。
大单纷飞对东方园林固然是利好消息,但是这些大单都面临着一些潜在风险。东方园林在三个框架协议中都曾表述框架协议的工程金额并非确数,具体的合同金额需要在签署施工合同时才能确认。其次,今年来签署的三个框架协议的应收账款周期均较长,东方园林在公告中也表示尽管协议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再者,连续大单的签订,占用了东方园林大量的流动资金,对其企业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目前正筹划定增融资。2月17日,公司还发布定增修订案,将募集资金总额由原22亿元调整为16.5亿元。该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