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和老人不宜炒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3 01:2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鲁桂华
12月1日,新任证监会掌门人郭树清在公开演讲中称:“需大力培育多元化的投资者群体……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多层次市场各类产品的风险揭示和归类,落实与之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导投资者审慎评估、理性参与,确保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人”。郭主席又进一步指出,“低收入人群和以退休金为主的人群就不太适宜参与其中,应当建议他们更多考虑风险较低的投资和储蓄工具” 。
郭树清的这一番话被人解读为低收入者不宜炒股或穷人不宜炒股。因而一些证券相关人士纷纷对此口诛笔伐:
著名学者韩志国在其微博(http://weibo.com)中指出,“政府提倡增加民众财产性收入……郭树清认为低收入群体不宜炒股……民众的财产性收入来自哪里?”韩先生进一步指出,“中国股市没有财富效应是制度走偏”,因此“当务之急是彻底改变制度,不能让股市仅仅成为权贵资本的发财工具” 。
证券分析师彭泓源把郭树清的这番讲话解读为:“股市就是提款机,普通老百姓赚钱不容易……让高收入群体进来玩算了。”
我们不妨对上述三种结论进行一些必要的讨论,供投资者参考:
首先,我要为郭主席辩解,媒体和相关人士的解读是有偏的。其一,郭主席的说法是低收入和以退休金为主的人群不要炒股,即穷人和老人不宜炒股,而不仅仅是穷人不宜炒股。其二,郭树清首先谈到了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即不同的投资者有不同的诉求,我们要分别满足不同投资者的诉求,为他们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投资工具。在此基础上,可能是考虑到股票相对于债券等投资工具具有更高的风险,因此承担风险能力较弱的“穷人”和“老人”可能不属于“适当的投资者”,郭树清才用建议的口气指出,“穷人”和“老人”不适宜炒股,而不是用命令的口气禁止他们投资于股票。
其次,投资者的适当性制度是合理的。芸芸众生,千差万别。比如湖南人喜欢辣,江浙人喜欢甜,四川人喜欢麻。餐饮业者,就应该分别为湖南人、江浙人和四川人提供辣、甜和麻的食品。这就是不同食品的食客适当性原理。投资者的适当性制度就是这个原理,不同的投资者有着不同的偏好,我们根据他们的口味、偏好设计并且提供相应的投资品,错了吗?
股票价格、债券价格有涨有跌,存款的利率有升有降,这就是投资的风险。风险大的投资,或者是价格涨、跌的幅度大,或者是价格涨、跌的可能性高,或者是跌了很长时间之后才可能涨回来等。对于月收入只有2000元或20000元的投资者,同样投资于1000股某股票,如果价格跌2元,前者的生活就会受到影响,而后者就能扛过去。对于一只股票,如果价格跌了5年后才涨回来,对于年轻人,显然有机会补偿风险并且赚取足够高的回报率,对于老龄人,就有可能没有机会补偿其投资风险了。因此,“穷人”和“老人”承担风险的能力显然更弱,风险相对较高的股票,不适宜于他们投资,这是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原理的。郭树清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政策设计,是保护他们,而不是限制他们。
最后,时下的中国股市显然还很不规范,不然郭树清就不会对“偷白菜”的“小偷”们“义愤填膺”了。内幕交易、价格操纵、财务舞弊等屡见不鲜,同时中小板、创业板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高估并诱发大股东和高管纷纷高位套现,都有可能导致财富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重新分配,就让富人们玩这种财富分配的麻将游戏也未尝不可,劝退“穷人”和“老人”,不也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们吗?需要说明的是,我并不是为“制度走偏”辩护,我也和韩先生一样,痛恨已经“成为权贵资本的发财工具”的股市,也渴望“彻底改变制度”。但制度改变之前,“穷人”和“老人”还是远离股市的好,他们远离了股市,“权贵资本”发财怕也是要更难一些了。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