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肃清股市余毒 推动股市健康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0 01:34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熊锦秋
从2001年6月24日的2245点,到2011年12月9日的2315点,沪指十年间涨幅几乎为零。有人认为,尚福林主席在任时最大的功绩是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让股市进入全流通时代,形成了2006年至2007年的空前大牛市。但也有人指出,这段大牛市之所以形成,是因为发起人的持股即将解禁,他们也才有了推高股价的愿望;由于彼时股市流通市值仅有区区数万亿元,在大股东和各路庄家主导下、在基金规模越滚越大推动下,大牛市应时而生;但别忘了,其最终目的仍可能是大股东持股解禁后高价减持。
A股市场的制度框架,某种程度上借鉴了西方成熟市场。西方成熟市场的一块重要基石,就是信奉信托责任,相信各类市场主体会归位尽责;如有背信行为,则予以处罚。但是,并非每种违规行为都能被及时发现,这种事后惩罚方式并不能有效防止一些市场主体背信弃义、铤而走险。本世纪初曝出美国安然公司虚报盈利造假账等大案,说明西方成熟市场体系也隐藏着漏洞。
A股市场沿袭西方市场所谓信托责任的衣钵,由此出现背信弃义行为一点也不奇怪,比如有些保荐人不仅背弃保荐信托责任、甚至为发起人包装造假出谋划策。而且,由于中国特有的人情风、关系网,加上权力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或渗透,使得A股产生更多具有自身特点的问题,包括一些官员推动资产重组、参与内幕交易,有的官员或下海官员推动与自己有利益关联的公司上市等。
在问题错综复杂的A股市场,笔者觉得就算跌到现在,很多公司也还不具有投资价值,尤其是中小板、创业板。试想一下,如果股市没有形成逼迫上市公司为股民创造价值回报的动力机制,一些发起人只顾造假圈钱套现,股票价值何在?股市下跌当然与当前的经济形势有一定关系,但这并非主要原因,主要矛盾还是A股体制机制缺陷。否则,美欧经济势远比中国恶劣,为何A股却夺得跌幅冠军?
原来股市规模小,通过引导资金进入股市制造泡沫可以掩盖这些缺陷,现在股市流通规模过于庞大,算总账的时候或许到了。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认为“低收入人群和以退休金为生的人群可能不太适宜参与股市”,这确实是忠告。现在发起人的持股市值还处于虚高状态,弱势投资者入市只会为其套现离场提供机会,中小投资者很可能进一个套一个。
但是,毕竟有不少弱势股民已经进入股市,他们的权益也需维护,止于“劝莫进”还不够,还祈望郭树清能尽快“肃清”股市余毒,让股民手中持股价值尽快提升。笔者建议应主要围绕提升中小投资者话语权、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来规范市场。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董事选举中推行累积投票制度。实行分类表决制度,规定所有重大事项,应经过除大小非、大小限以外的股东单独表决通过(半数以上为通过)。
二是完善强制分红制度。分红新政只是增加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仍需本着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具体细则。
三是完善基金治理。建议契约型基金成立基金董事会,它独立于基金公司制度框架,其中的董事或独立董事绝大部分应由基金份额投资人推荐选举产生。
四是暂停新股发行。基金是新股发行中主要询价对象,目前基金为新股发行捧场盛行,这样新股价格信息完全被扭曲、资源由此错配;将错就错的市场发展逻辑,既是对基金份额投资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整个市场的不负责任。
五是完善退市制度。笔者赞同当前创业板“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的退市规则应改为“不允许通过‘借壳’恢复上市”;而且,要为此制定具体的落实举措;此外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也要争取同步跟进。
六是需要社会政治等领域的制度改革配套支持。比如,是否可以通过投资者直接选举方式,产生其代言人当人大代表;是否可以在政治、金融中心成立几个证券法庭,专司证券市场刑事、民事案件审理,以杜绝绿大地等案件审判中可能出现的地方保护,真正落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应负的信托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