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十年南柯一梦 监管不利法律漏洞被诟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8 22:10 来源: 中国产经报本报记者 李会报道
12月28日,沪指收盘至2170.01点,跌破2001年6月14日的最高点2245.43点,这意味着中国股市经过10年后股指再回原点。
告那帮混蛋!经济学家赵晓一句呐喊,直指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短板与法律缺失之痛。
A股指数重回10年前
2007年10月16日,沪市创下6124.04的新高,为数不少的人认为沪指破万点大关指日可待。
可是,4年过去了,一泻而下的指数已回落到10年前的水准,神奇地来了一次“时空大穿越”,在2200点左右徘徊。
A股指数重回10年前,到底意味着什么?市场分析人士的看法针锋相对。
一派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成果斐然,股指不上涨是全球同此凉热,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与是否圈钱无关。
这一派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为代表,他以国际股市为参照,指出10年前大牛市峰值2245点到2011年股指最低点2290点为统计区间,将上证综指与世界其他主要股指相比,沪综指累计上涨2%,涨幅最大;日经指数和法国CAC40指数跌幅最大,达61%;另外NASDAQ指数此间跌去55%,香港恒生指数也有12%的跌幅。
另一派则认为股指不上涨与融资额过高密切相关,圈钱是10年股市不上涨的罪魁。
这一派则以赵晓、叶檀等人为代表,赵晓表示,中国股民赚不到钱,是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个赚钱的场所,即没有投资功能,只有融资功能。不分红的市场,股民权益与企业利润增长无关的市场本质便是一个圈钱的市场,最终沦为大赌场。所以中国股市只有娱乐百姓的赌场功能,没有投资功能。
国投瑞银策略分析师吴土金也是后一种观点的支持者,他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10年前的平均市盈率大约在50倍左右,而目前,加权平均市盈率已经跌到10倍左右,大盘股拖累了股指上涨的步伐。
虽然股指重度下挫,但10年间,A股市场的财富总量增加。
资料显示,2001年6月14日,A股市场上市公司总数为1064家,总市值为48740.81亿元;2011年12月13日,A股上市公司总数已增至2329家,总市值达到219942.09亿元,为10年前的4.5倍。A股流通市值大幅增长到167685.81亿元,为2001年6月14日(16284.55亿元)的10.29倍。
这些财富都流向哪里了?
无论A股指数跌回十年前对股市意味着什么,其对中国股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散户的含义是确切的。
“在股市,从来都是20%的人赚80%的钱,但根据我的经验,散户在这20%之中的极少。” 财政部财科所博士后、中信建投研究部专题组组长夏敏仁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
“你知道中国铝业现在多少钱吗?三块五!你知道我进的时候多少钱吗?60!”12月23日,股民王先生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就是相信价值投资,一直没有抛出止损,眼见着20万元就这么没了。“坚持价值投资,估计很难在有生之年看到它再回到60元之上了。”
这种情况绝非个案。
赵晓在其微博(http://weibo.com)中表示:“如果你在中国股市做价值投资,从年初到年末至少亏50%以上。如果过去10年你都价值投资,结果是零。”
在股市中都发生过什么
中国股市从来算不上是清静之地。
造假早已不是新鲜词。
银广夏曾因撒下弥天大谎而制造了中国的“安然”事件。天津广夏1999年、2000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增到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虚增 17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003.20万元;2000年虚增56704.04万元,实际亏损 14940.10万元;2001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557.1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
A股市场上的造假现象可谓“前赴后继”。除去投资者熟知的银广夏案、“蓝田神话”破灭、绿大地造假案之外,紫鑫药业、安妮股份等公司都曾因造假被中国证监会稽查或者查处。
创业板,曾一度成为圈钱圣地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大幕开启,据统计,截至10月25日,创业板共有公司134家,总市值近6000亿元。短短一年时间,创业板上市公司总市值增长超过400%。创业板亿万富豪数量超过500人,其中资产超过10亿元的有73人,千万富翁近千名。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能超过自身持有数量的25%;在高管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身持有该股份总量的50%;12个月期满后,将全部解锁。
2010年11月1日,首批创业板限售股“开闸”解禁,总市值约为327亿元,约占创业板整体流通市值的26%。而在未来一年中,所有创业板公司解禁市值合计将超过1230亿元。为了尽快套现,60多位高管不惜降职、离职。而“假辞职”的出现,让这些人的圈钱意图更加明显。回天胶业的董秘曾学毅退出高管团队后摇身一变,成了该公司的行政管理顾问。类似情况也发生在立思辰前任监事张旭光、同花顺的易晓梅、海兰信的高连才等人身上。为了离开管理层,很多人甚至不惜降职。
与高管套现相比,创投机构减持力度更大。截至2010年11月5日,创业板在5个交易日内共有57笔大宗减持交易,12家公司3960.88万股股票被减持,市值约10.56亿元。
与此同时,是创业板公司业绩的大幅滑坡。
其实,创业板神话并无多大奥秘,应该说,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创业板公司业绩大幅滑坡,主要是“包装”太厉害。为筹集更多资金,保荐机构惯用的伎俩是将上市前一年业绩做高,公司上市后,募投项目尚无法达产,原有业务没有亮点,盈利便难以为继。
其实,股市中的花招不仅仅只是这些。
例如,承销商自产自销。如平安证券今年下半年推荐的10只金股中有7家公司都是平安近两年保荐上市的项目。
例如,神秘人突击入股。有一些公司高管或各种关系户或者是机构,总能在上市公司挂牌前突击成为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然后静待暴利降临。
再例如,信息披露滞后。华兰生物三份截然不同的公告,西飞国际一份经营合同在2010年2月已终止,却延迟至今年5月7日才披露。
而所有的花招,坑害的都是散户的利益。
监管之殇
经济学家刘纪鹏指出,中国股市的监管制度和政策出了问题,不看到这一点,中国股市就无抬头之日。
的确,为数众多的观察人士都看到了中国股市的监管短板。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履新后劈出的几大板斧正是招招“见血”迎来声声叫好:上市公司分红、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创业板退市制度相继推出;开出保荐代表人最严厉罚单,撤销平安证券两位保代资格;首次对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处以解聘……
但是,证监会只是具备准司法权的监管机构,要根治股市监管死结最终只能依靠法律的强力介入。
告那帮混蛋!经济学家赵晓一声呐喊,喊出的是所有股市散户的心声,也将人们的目光引向法律维权的途径。
在其微博中,赵晓表示,美国政府曾采取完全放任的政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行为时常发生,但大萧条后,完善的诉讼流程逐渐建立起来,集体诉讼制度极大程度地保障了投资者权益。以著名的安然事件为例,其因财务造假行为被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索赔金额高达250亿美元。
“是时候借鉴西方集体诉讼制度,给中国股民发一杆捍卫自己权益的枪并打响一场股市的‘人民战争’的时候了!笔者希望,通过A股10年‘零涨幅’这一事件,能够深刻激起证券市场的反思,能够由此加大改革力度,切实保障中小投资人的利益。”赵晓表示。
但是,热血沸腾转发这条微博的散户们却不知道,我们要告谁?去哪告?
上市公司大唐电信做出虚假陈述,造成股市“跌声一片”,也引发了股民们的集体索赔诉讼。2009年,62股民集体诉讼的案件中,在一审判决中,其中仅有2人符合赔偿规定的要求,且仅得到数百元的赔偿,其余绝大多数股民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在各个领域都有集体诉讼,但是目前在我国,集体诉讼还不是一个法律定义。”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铭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英国美国等国家已实施多年的集体诉讼制尚未引进中国。
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集体诉讼的威力在于,只要有一个人发起诉讼,其他所有相同利益受损者会一呼百应,最终导致的赔偿数量会非常惊人,如上世纪90年代赔偿金额高到数千亿美元的美国烟草业诉讼案就是典型的集体诉讼。在证券市场,集体诉讼也是有效的维权方式。
刘铭告诉记者,我国目前只有关联案件合并审理的制度,以及类似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1985年发生了“安岳种子案”,安岳县1569户稻种经营户诉县种子公司水稻制种合同案,安岳县法院借鉴国外集体诉讼案件的经验,只由田安邦等三个人作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结果1569户农民胜诉,获得赔偿。这导致在1991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明确规定了两种代表人诉讼制度,一种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种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但是,代表人诉讼的案例极其少,在我国股市中更是没有成功的案例。”刘铭指出。
其实,在国际股市,已经有中国企业初尝集体诉讼制度的“厉害”。
数据显示,目前约有284家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其中被集体诉讼的高达8.8%,也就是25家。
刘铭表示,中国股市监管仅靠证监会的力量无疑是不够的,需要依靠法律的力量来强化监管,而目前法律介入的程度还是太弱了。
首先,快捷有效的集体诉讼制度,正是重要的第一环。
以美国股市为例,由于案件胜诉后,和解费的3成左右归律师,所以,一旦被发现有造假嫌疑,这家上市公司就很有可能被律师号召股民进行起诉。“严重的后果,正是有效监管的前提保证。我国正是缺少让上市公司承担严重后果的集体诉讼制度。”
其次,在监管曝出问题之后,法律的惩戒力度也太轻了。
以绿大地为例,造假上市、虚增收入2.96亿元,IPO募资近3.5个亿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造假案东窗事发后,法律给予其的一审判决竟然只有公司被判罚款400万元、5名被告人的集体缓刑。“如此低的造假成本,无疑助长了股市造假之风。”
赵晓说,对于2012年的中国资本市场只有一句话,期待浴火重生!而刘铭则向记者表示,股市的浴火重生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便捷的诉讼程序和高昂的违法成本则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