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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1:30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公告编号:2011-018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北里18号楼永兴花园商务酒店会议厅;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不提供网络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开元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91,2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6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7月12日及2011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其中,赞成91,2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赞成91,2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赞成91,2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赞成91,2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其中:

  1、以赞成91,280,0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选举王月淼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以赞成 91,280,0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选举张艳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其中,赞成91,2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婕妤、龙之凤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公告编号:2011-019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情况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9月5日接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预中标通知书,通知公司确定为重庆石柱发电厂新建工程2×350MW超临界机组脱硫(有机催化集成净化BOT承包模式)预中标。

  投标人承包方案的工艺方案和设施需具备脱硫和脱硝同时满足达标排放的功能,在国家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出台前,投标人只能得到脱硫电价补贴及副产品收益。国家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出台后,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重庆石柱发电厂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境内,是国家三峡移民工程的重点项目,为重庆电网供电,有效地促进三峡重庆库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二)项目范围:

  重庆石柱发电厂新建工程2×350MW机组配套同步建设脱硝和脱硫装置,其建设及运营采用BOT模式(招标书中明确经营期限与主机同步,与特许经营模式相同)。

  公司中标后按照国家相应规定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依照国家的电价政策及《通知》的规定(详见发改价格[2009]2925号)所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收益为公司拥有的脱硫电价的收益。

  在国家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出台前,公司只能得到脱硫电价补贴及副产品收益。国家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出台后,双方另行协商。

  公司中标后负责(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筹划、设计、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安全生产、运营管理、检修维护、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在特许权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电厂。

  (三)项目进度与经营期限:

  项目计划2011年底开工,2012年12月#1机投运,2013年1月#2机投运(如有变动顺延),装置建设及投运与机组“三同时”,并与机组建设进度协调一致。特许经营期限与机组同寿命。

  (四)项目技术要求:

  公司承包方案的工艺方案和设施需具备脱硫和脱硝同时满足达标排放的功能。

  (五)项目技术方案:

  公司采用有机催化集成净化(脱硫、脱硝、脱汞)技术方案。公司已针对性的在投资、技术工艺、设备配置、施工组织、运营维护、副产品综合利用等方面制定了方案。

  公司有机催化集成净化(脱硫、脱硝、脱汞)技术是公司在取得以色列Lextran公司有机催化烟气综合洁净技术(以下简称“以色列技术”)中国大陆火电厂烟气净化领域独家使用权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大型火电厂烟气工况条件,进行消化、吸收、改进与创新后形成的工业化应用成套技术。公司与中悦浦利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取得以色列技术中国大陆火电厂烟气净化领域的独家使用权。中悦浦利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以色列技术在中国大陆的独家代理权。以色列技术在欧洲电厂项目中拥有工业化运行业绩。公司在以色列技术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大型火电厂烟气工况条件进行针对性与优化设计。

  以色列技术可实现烟气脱硫、脱硝、脱汞等集成净化,具有集成净化、低温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工况适应性强等特点,可有效避免空气预热器堵塞及氨逃逸问题,适合应用于火电厂烟气、冶炼气等领域的烟气净化,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及环境保护要求,技术经济性较好。公司与中悦浦利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采用以色列技术在国内钢铁冶炼气治理领域已经取得市场突破,项目为265M2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建造工程,已于2011年8月开工,预计将于2012年3月建成投产。

  (六)项目经济指标(估算):根据公司投标初步测算,项目投资约人民币2.5亿元。

  (七)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三、项目招标人情况

  项目招标人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负责石柱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营。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与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项目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项目中标将使公司特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项目投产后主营业务实现阶梯式增长,长期稳定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强化。

  项目具有大型火电厂烟气湿法集成净化首台套装置示范意义,实施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技术优势、市场拓展、市场地位与公司品牌产生积极影响。

  项目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项目中标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招标人安排下,根据预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尽快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书面合同。公司将及时对合同签订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项目预中标通知书。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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