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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1:35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4证券简称:西陇化工公告编号:2011-024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9:3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波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股份1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5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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