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1:35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002584证券简称:西陇化工公告编号:2011-024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9:3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波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股份1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5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00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