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追认关联交易 绥芬河项目垫资真相曝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0 05:51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邱江
一纸追认公告,揭开了粤水电隐瞒关联关系的真相。粤水电昨日公告,公司曾接手的绥芬河市旧城改造项目的合作方新都实业系关联方,涉及的交易事项因此被追认为关联交易。而去年8月粤水电在澄清公告中却坚称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据披露,2009年10月8日,粤水电与新都实业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竞拍绥芬河市市区宗地号STG09-16的土地,公司支付竞拍保证金5764万元;2010年6月6日,公司与新都实业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竞拍绥芬河市市区宗地号B-3-2、B-3-3的土地,公司支付竞拍保证金1500万元;2010年6月28日,为“创新盈利模式”,粤水电与新都实业签订《绥芬河市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BT投资建设协议书》,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总额达5亿元,项目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
然而,2011年9月27日,粤水电与新都实业解除了上述项目建设协议。
粤水电昨日公告,近期自查发现,公司2009年10月向新都实业支付竞拍保证金时,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陈森宝兼任新都实业董事长;2010年6月向新都实业支付竞拍保证金及其后签订BT协议、支付履约保证金时,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丁仕辉兼任新都实业控股股东创丰源投资的董事。公司认为以上兼职行为导致上述3项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57264万元。
翻查资料,去年8月,有媒体报道粤水电在绥芬河市借棚户区改造之机,大肆砍伐林木建造豪华别墅群,并指其刻意隐瞒与新都实业的关联关系,以规避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两天之后,粤水电发布了一则冗长的澄清公告,坚称2010年6月签订BT项目协议时,公司董监高人员没有在新都实业担任董事和高管,公司与新都实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此后不久,粤水电即与新都实业解除项目协议。另一值得关注的细节是,去年11月,陈森宝辞去粤水电监事会主席一职。
如今对照两则公告,事实真相一目了然。再回看粤水电与新都实业的协议,绥芬河旧城改造项目中“掏钱”的都是粤水电,新都实业则扮演开发商的角色,一旦该项目履行,新都实业便可完成“空手套白狼”的财富游戏。
再查资料,新都实业注册资金仅1500万元,股东包括方群、杜小琴等自然人,及广东水电集团参股的腾昌实业,背后隐藏的利益勾连惹人联想。透过该事件,粤水电的内控制度之乱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