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城投融资困局初现 上市公司频频近亲输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5 01:50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记者 覃秘 ○编辑 邱江
一些有闲钱的上市公司,正成为当地城投企业新的融资目标。
浙江富润今天公告,拟通过兴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向诸暨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1.5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年化收益率13.5%。诸暨城投是当地国有独资企业。
这不是上市公司放贷地方城投企业的第一例。3月23日,*ST金果公告称,拟将自有资金1.5亿元通过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向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委托贷款的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10%。湘潭城投是当地国有独资企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投融资主体,负责城建资金的筹措、使用和偿还。
5月10日,鹿港科技也发布公告,拟委托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对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的贷款,委托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率为年息10%。金茂投资主营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对授权范围内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分析三份委托贷款公告,可以发现两个共同点:一是均认为风险可控,如鹿港科技就公开称,金茂投资系张家港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基本不存在不能如期履行偿债义务的风险;二是均是给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城投企业贷款,其中浙江富润和鹿港科技分别是诸暨市和张家港市的民营企业,正在重组的*ST金果则本就由地方政府控制。
“这是个不好的现象。对上市公司来说,由于很难证明贷款过程中没有地方政府的意志参与,则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放贷将成为疑问;对城投企业来说,基础设施建设的利润率不足以支撑如此高成本的融资,有些饮鸩止渴的意味。去年爆发的‘云投债’危机,就说明这些贷款并不是没有风险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商业银行从事风险控制的人士向记者分析。
常山股份的一则委托贷款公告或许更能反映此类交易的乱象。4月25日,常山股份发布委托贷款公告,拟通过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向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的财务资助,贷款期限3个月,年利率12%。石家庄国资经营公司是石家庄市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2011年底注册,该笔委托贷款将用于其流动资金周转。公告称,石家庄市国资经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事实上,常山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正是石家庄市国资委,与石家庄市国资经营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拥有的融资渠道不能做这种好事。”前述银行人士认为,委托贷款本来就是风险较大的金融行为,如加上地方小利益集团的“合谋”,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将无法保障,建议监管部门及早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