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2: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总部办公楼的议案》。
公司曾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总部办公楼的议案》,拟将现总部办公楼出售给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10 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在办理办公楼转让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期间,由于双方约定的部分内容发生变化,双方最终未签订正式协议。
近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经在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摘牌人韩铁鑫(为自然人,以下简称“买方”)经产权交易程序成为最终受让人,双方经协商同意以挂牌价格1.1亿元成交,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房产基本情况
1、坐落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1号;
2、建成年份:1997年;
3、结构:钢筋混凝土;
4、建筑面积:6295.26平方米(使用面积:5112.28平方米),总层数:12层。
二、转让价款
经黑龙江中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达评报字[2011]第12 号)评估确认,该处房产账面净值为2,659.86万元,评估市场价值为9,174.72万元。公司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同时考虑到多种市场因素,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亿元。
三、价款支付
价款分期支付:
第一期:买方在参加竞买时缴纳的保证金3000万元整,由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直接代转交付;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此款性质直接转为买方缴纳的定金2200万元和首付款800万元。
第二期:买方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余款8000万元整汇至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公司向买方发出的交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全部转让款1.1亿元整转至公司账户内。
四、税费承担
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本次交易中各自应缴纳的税费。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办公用房买卖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