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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2: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到会情况

  2012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八届第十九次会议,定于2012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2012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公司召开 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为78,94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3%;公司董事会2名董事,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顾恺律师、林玲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和议案:

  1、公司201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公司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公司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5,559,71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冯德虎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公司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增补两名董事,董事候选人为朱世明先生和李宇强先生。

  (1)增补朱世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增补李宇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公司关于增补部分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增补周继承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3、公司关于在黄金山工业新区投资建设纺织服装工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顾恺律师、林玲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参会董事及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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