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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康药业公布胶囊剂药品检查结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18:14 来源: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5月29日讯

  迪康药业(600466)5月29日晚间公告,2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长江”)生产的批号为111101、120203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的铬限量不合格。

  公告称,目前,公司药品生产厂家共有两家,分别为分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迪康”)、迪康长江。经查,成都迪康明胶空心胶囊供应商为长沙正阳药用胶囊有限公司,迪康长江明胶空心胶囊供应商为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圣药用胶囊有限公司、重庆瑞迪胶囊有限公司。上述明胶空心胶囊供应商均证、照齐备,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由于上述供应商均具有相应资质及生产批件,均出具了质量承诺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向其采购明胶空心胶囊符合药品采购标准和要求。截止目前,除重庆瑞迪胶囊有限公司外,长沙正阳药用胶囊有限公司、重庆天圣药用胶囊有限公司、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均未公布出现不合格的情况。

  4月23日,迪康长江成立了胶囊剂产品召回小组,决定对迪康长江2010年10月1日以后销售的胶囊剂产品全部实施召回、进行复检。4月23日,迪康长江向各级经销商发出了《关于胶囊制剂产品停止销售及召回的函》。4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重庆瑞迪胶囊有限公司部分批次明胶空心胶囊不合格,对此,公司立即对库存的重庆瑞迪明胶空心胶囊进行了自检,发现部分批次明胶空心胶囊存在铬限量不合格,其明胶空心胶囊存在不均匀性,同一批次中出现部分合格、部分不合格的现象。5月4日,迪康长江再次向各级经销商发函进行召回,5月18日,迪康长江又向销售胶囊剂产品涉及的各地省级药监部门发函,请求其督促辖区的经销单位和使用单位协助产品召回工作。

  公告还称,经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迪康长江不合格批次胶囊制剂的空心胶囊均由重庆瑞迪胶囊有限公司生产。其中,111101批次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共计生产和销售203件,销售金额为18.87万元,属于迪康长江2012年4月23日产品召回范围;120203批次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未对外销售,共计生产209件,按销售计价为19.43万元,现已封存。以上两个批次的产品合计占公司2011年度销售收入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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