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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百隆东方”)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新股投资风险做出以下特别提示: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5月22日(T-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并将根据网下、网上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发行价格。整个定价过程及定价结果由上述参与主体自主决定和风险自担。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表明其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否则不应参与申购。

  6、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纺织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6.19倍(2012年5月28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2011年摊薄后市盈率水平为12.50倍-13.79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为106,229万元。按照本次发行确定的价格区间13.60元/股-15.00元/股计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204,000万元-225,000万元,超出发行人已确定的项目总投资金额97,771万元-118,771万元。对超出部分资金,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严格遵照执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8、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网下配售数量;如果出现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减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减少网下配售数量。因此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双向回拨机制启动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在获配数量、获配比例方面的变化。

  9、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包销措施: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当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下,申购不足部分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认购,上述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足额认购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将由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1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6月4日(T+2日)在《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推介期间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映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判断和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关注。

  11、发行人上市后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12、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3、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色纺纱出口销售收入各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44.30%、42.82%及37.08%。虽然发行人依托品牌和产品质量优势实现了出口收入的稳步增长,但贸易环境的变化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产品出口份额的进一步扩大。

  14、政策性风险。近年来国家对纺织行业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报告期内国家对纺织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也经过历次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于纺织行业的产业政策也存在调整的可能,届时将对纺织行业发展格局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15、市场竞争的风险。在纺织行业整体受到挑战的情况下,不排除有传统纺织行业公司进入利润水平较高的色纺行业可能性,届时发行人经营将会面临较大的行业竞争风险。

  16、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风险。棉花是发行人色纺纱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棉花成本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 70%以上。发行人的色纺纱销售多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定价参考基准为棉花现货价格,而生产领用库存的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历史价格,因此在在原材料价格下降的过程中,定价基础可能低于成本价格,除了定价加成的利润,发行人还面临定价基础低于材料成本价格部分的损失。此外,原材料价格波动过程中上游供应商往往惜售观望,对发行人采购节奏也带来一定影响。

  (2)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纺织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营业成本中人工支出的比例约为7%。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提高及物价上涨,未来发行人员工工资水平很可能继续增加,这将对发行人的营业成本造成一定消极影响。

  (3)外协加工质量控制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需求旺盛,发行人根据销售及生产安排确定一定外协加工,以满足销售增长时产能不足的需要。发行人主要将生产难度和质量要求相对较低的产品进行外协加工,由于外协产量较高,发行人面临外协加工质量控制风险

  17、发行人的财务风险。

  (1)现金支付方式采购棉花的内控风险。发行人在国内主要棉产地新疆地区设有轧花厂, 其主要生产原材料棉花部分来自于新疆地区向棉农直接采购的籽棉。该部分采购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金额较高,存在一定内控风险。

  (2)税收优惠到期的风险。发行人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因外商投资企业、西部企业、农产品初加工及澳门离岸商业等因素享受所得税优惠待遇。发行人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到期后或者税收优惠政策若有所变化,发行人所得税支出将相应增加。

  (3)人民币汇率变化的风险。由于发行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拥有一定竞争优势, 报告期外销收入稳步发展。人民币升值将对发行人产品出口竞争力和外币收入的汇兑损益造成消极影响,人民币贬值将对发行人外币负债的汇兑损益造成消极影响。

  (4)棉花期货投资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尝试少量棉花期货交易。结合近年来棉花市场情况及期货交易经验,发行人已经形成了一定期货使用理念,并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但发行人持有的期货仓位将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平仓或交割时将产生投资收益,因此发行人利用棉花期货进行的保值部分将体现在利润表的投资收益科目,而非主营业务收入部分。

  18、与募集资金有关的风险。

  (1)募投项目产能扩张风险。发行人在山东邹城及江苏淮安规划建设的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增加发行人色纺纱产能49,000 吨/年。如果未来几年发行人市场开发不能达到预期增长目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扩张的产能将存在部分闲置可能,对发行人业务发展和经营成果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和土地使用权将继续增加,每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及土地摊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到完全达产达销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3)净资产收益率降低的风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大幅度增长,而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期都在一年以上,股票发行当年尚不能全面竣工。因此,发行人存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后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发行人出现盈利下降或增长减速,这将对发行人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带来较大压力。

  1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凡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应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坚决避免参与申购。本特别风险提示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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