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黑牛")近日接到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下发的陕国税函[2012]190号《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陕西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认陕西黑牛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十九项(轻工)第30条所规定的内容,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规定,该公司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若超过总收入70%以上,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年至2020年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陕西黑牛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338,358.21元;总收入24,338,358.21元;按税收优惠可以抵减的数额179,588.25元;预缴所得税200,329.11元;已清算汇缴69,053.25元。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