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02:11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公告编号:2012-01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5月3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应到董事 10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李建华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金兆怀先生代其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孟庆凯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闯先生代其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拟由11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提名函,董事会提名陈平、刘川、孙成龙、张洪雁、李向超、李春雷、曹家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杜婕、高贵富、孟庆凯、张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一)
本公司独立董事金兆怀、李建华、孟庆凯、张闯对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2年6月20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一)会议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22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委托人上海股票帐户、委托人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确认)。
2、登记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209 室)
3、登记时间:
2012年6月14日上午 8:30—11:00 下午 1:30—3:00
4、联 系 人: 聂永秀、王萍
5、联系电话: 0431-84644225
6、传 真: 0431-84630809
7、邮 编: 130031
8、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9、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上海股票帐户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本授权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一: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平,男,49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党委书记、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兼商务局局长、经济合作局局长)。2002年4月—2004年2月曾任集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川,男,50岁,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融资办公室主任、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赛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孙成龙,男,53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
张洪雁,男,51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联信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企管部经理、公司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李向超,男,42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长春星宇集团会计、财务处处长;长春建工集团吉源建设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共农安县委常委;长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春雷,男,41岁,汉族,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长春联信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主任科员,本公司资产融资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曹家玮,男,40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公司财务部、企管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杜婕,女,57岁,汉族,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世界经济学博士,现任吉林大学经济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4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高贵富,男,50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长春兴业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中信长春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兼海外咨询顾问中心总经理、吉林省能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电联企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集安电联线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吉林大学创业研究中心民营经济研究室主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中心教学副主任,恒泰长财证券公司高级战略顾问。
孟庆凯,男,41岁,蒙古族,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并获有证券期货业特许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曾在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吉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现任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1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张闯,男,34岁,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长春理工大学法学中心主任;吉林智辉律师事务所专家委员会执行主任;长春市法制局顾问咨询专家。2010年11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公告编号:2012-01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5月3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2人,职工监事3人。经控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殷实、李晓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杨照华、方佳蕊、陈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简历
殷实,男,45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招商科科长、副处级员,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商务局副局长。
李晓辉:女,44岁,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曾就职于本公司证券部、行政管理部,现就职于本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杨照华,女,37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就职于长春市公证处,现就职于本公司行政管理部。
方佳蕊,女,31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法学讲师,吉林路朗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就职于本公司法规与规划发展办公室。
陈林:男,34岁,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咨询部经理,山东威海司法局司法鉴定所办公室主任,现就职于本公司法规与规划发展办公室。